无障碍车位只能是残疾人的地方

北京的新规定把无障碍车位管理得更严了,专门针对乱停车的人。给腿脚不便利的司机提醒下,无障碍车位只能是残疾人的地方,不是公共停车位的替代。5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规定里明确要求公共停车场必须按照标准设置无障碍泊位,而且司机或乘客必须出示残障证件才能停车。停车场管理人员要是发现有人占了车位,先要劝他们挪开,要是不听劝就直接举报。 除了凭证停放外,擅自占用或改变无障碍停车位用途也会被罚。街道或乡镇政府有权责令改正,超过期限不改的话,每个泊位都要罚款1万元。乱占还会让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并拖车。 盲道也不能随便压,最高可以罚3万元。草案里写得很清楚,任何人都不能破坏、侵占或者停用无障碍设施。如果真的需要临时占用盲道,必须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还得有替代措施才行。 北京60岁以上的人口占19.63%,65岁以上的有13.3%,持证残疾人超过了53万,60岁以上的残疾人占了50%以上。所以这次法规给出了很多贴心服务。紧急热线要支持文字和语音交互,市民服务热线也一样;公共场所还要配备助视、助听、助行设备;还有专门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制作的有声版和大字版办事指南。 从凭证停放到高额罚单,从禁止压盲道到给老年人准备资料书,这次立法把无障碍环境从道德呼吁变成了硬性规定。错停一次代价很大;遵守规定一步就能让城市温度提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