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 司法保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十四五"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出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一审案件规模稳中有降,部分重点领域收案量连续回落。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显示,人民法院五年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较上一周期下降4.3%。其中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五年审结2.9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0.8%。这组数据传递出明确信号: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体系正从"末端惩治"向"源头预防、系统治理、修复优先"深化拓展。 从"问题"看,生态环境治理仍处在攻坚与巩固并行阶段。传统污染问题在一些区域和行业仍有反复,违法排污、非法处置固废等风险尚未完全消除。同时,伴随技术更新和生产生活方式变化,新型、隐蔽性更强环境违法犯罪也在出现,如利用无人机实施非法狩猎等,给执法司法带来新挑战。此外,生态安全、资源能源、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虽呈下降趋势,但其覆盖面广、影响链条长,仍需保持高压态势与制度供给的持续性。 从"原因"分析,案件收案量下降并不意味着治理压力减轻,更可能反映出多重因素叠加的治理成效与结构性变化。其一,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不断健全,行政监管与执法协同加强,违法成本提高、震慑效应增强,推动部分高频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其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对源头减排产生积极作用,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土壤在收缩。其三,环境资源审判机制逐步成熟,司法对"预防性保护""恢复性司法"的强调更为突出,推动矛盾纠纷在更早阶段被发现、处置、修复,从而减少进入刑事或诉讼程序的存量。其四,跨部门专项治理形成合力。例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与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无人机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为"长江十年禁渔"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从"影响"看,环境资源审判数据的变化折射出法治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正增强。污染防治领域案件收案下降,有助于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资源能源领域审判直接服务全面绿色转型:五年来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2025年涉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6.2%、30.2%,有利于促进矿产资源依法依规开发利用,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绿色高效的资源利用格局。生态安全领域同样体现出底线思维与系统观念:五年审结涉耕地、粮食、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安全领域一审案件15.7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3.8%,在维护国家安全、公众健康与社会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五年来审结涉及的案件1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28.6%,有助于以法治守护文明根脉与公共文化利益。 从"对策"层面看,环境资源审判的关键不止于惩治,更在于把"预防—惩治—修复"贯通起来、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显示,人民法院已出台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司法解释,发出禁止令近300份,强化对生态环境损害的前端预防。,坚持损害担责、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延伸到判后修复阶段,强调受损生态环境的及时、有效、可核验修复。在修复方式上,坚持原地修复、同质修复优先,并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野化放归等多元路径,为森林、湿地、河湖、草原等不同生态系统提供更具适配性的修复方案。这些制度与实践有助于把"打击一个违法行为"扩展为"修复一片受损生态",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 从"前景"展望,随着美丽中国建设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仍将面临"存量压力与增量风险并存"的新态势。传统领域需要持续巩固成效,新污染物治理、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生态破坏隐蔽化和智能化等新问题可能带来案件类型结构调整。下一步关键在于持续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司法规则体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提高对新型违法犯罪的识别与证据规则适配能力;同时继续健全生态修复效果评估与执行机制,确保"判得下、修得了、管得住",让修复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通过更高水平的司法供给与更精准的裁判导向,持续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提供稳定预期。

从案件数量的结构性变化到修复方式的多元化创新,中国环境司法正在完成从末端治理向全程管控的转型升级。这种转变既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推进,也预示着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将更加倚重法治化、精细化的治理路径。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正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