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消息,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得知,2023年3月国家监委对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展开立案调查后,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赵伟国案件。这位生于1967年的被告涉及多项罪行,法院判决他犯有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赵伟国身为紫光集团的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涉嫌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间,他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合谋,通过让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房产并获取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超过4.7亿元。 此外,从2014年到2021年期间,赵伟国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向亲友公司购买服务,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2019年,他还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将项目低价租给亲友公司,给上市公司造成4645万余元的损失。 法院认为,鉴于赵伟国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部分未掌握的罪行,且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决定对其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他的其他两项罪名则给予从轻处罚。法庭最终判决赵伟国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涉案的违法所得也被追缴并返还给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