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完善涉险救援责任机制:公共资源不为违规“野游”兜底,守护生态与安全底线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现场,来自北京门头沟山区基层的代表邢卫兵带来了一份沉甸甸的思考:当公共救援资源频繁消耗在违规"野游"事件上时,社会应当如何划定责任边界?

这位炭厂村党支部书记描述了一个典型案例。

2025年10月,一名驴友无视明确警示,擅自闯入未开发山区导致被困。

当地组织村干部、消防等力量连夜施救,耗时12小时直至次日凌晨才完成救援。

"获救者承认错误的态度值得肯定,但类似事件已不是个案。

"邢卫兵的话语中透着忧虑。

数据显示,仅2025年11月29日当天,北京昌平区就发生两起登山涉险事件,累计耗费17小时救援时间,直接经济支出逾15万元。

这类事件暴露出三个层面的矛盾:一是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需求与有限安全供给之间的落差;二是生态保护刚性要求与违规行为之间的矛盾;三是公共救援无条件性与资源有限性之间的冲突。

"尊重生命是底线,但责任追究不可缺位。

"邢卫兵代表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前端要科学规划山区健身步道网络,既满足群众需求又兼具防火救援功能;后端需建立追偿机制,让违规者为救援支出承担相应责任。

这一思路在北京已有实践探索——昌平区、门头沟区相继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可追偿合理费用。

2025年11月,昌平区两批违规登山者通过捐赠救生衣方式,完成全市首例救援费用追偿。

法律界人士指出,正在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为规范此类问题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敬波认为:"追偿制度设计需把握三个原则:既要形成有效震慑,又要避免过度惩戒;既要明确标准,又要保留裁量空间;既要惩戒违规,更要引导守法。

" 从更广维度看,这不仅是救援费用谁买单的问题,更是如何构建现代户外治理体系的课题。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正在研究建立"分级响应、分类处置"的救援机制,同时推进户外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户外运动的发展与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的维护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统一的。

通过科学规划、制度创新和责任明确,既能让群众更方便地亲近自然、享受户外运动的乐趣,也能让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则、承担责任。

这种"三赢"局面的实现,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基层治理的创新,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自由与责任相伴,权利与义务相随。

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生态、满足需求、确保安全之间找到最优平衡点,推动户外运动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