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移动支付、线上投保与网络营销迅速普及,金融服务触达更广、效率更高,但“高收益诱导”“虚假宣传引流”“冒充客服理赔”“刷流水返利”等风险也随之抬头。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差和情绪焦虑,借助社交平台、短视频及群聊裂变传播,诱导消费者冲动决策、泄露个人信息或转账汇款,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损害金融市场秩序。
如何让风险提示从“文件式告知”转向“可感知、能理解、记得住”,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性较强,普通消费者在条款理解、风险识别、理赔流程等方面存在门槛;另一方面,互联网传播速度快、链条长,营销话术不断迭代,部分骗局披着“正规机构”“内部渠道”“稳赚不赔”的外衣,极易造成误判。
此外,个别机构在宣传中若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提示不醒目、引导不清晰等问题,也会放大消费者理解偏差,给不法行为以可乘之机。
影响——做好金融消保不仅关系到个体家庭的“钱袋子”,更直接影响社会信心与区域金融生态。
消费端风险一旦集中暴露,可能引发投诉纠纷增多、舆情扩散以及对金融机构服务的信任受损,进而影响保险保障功能发挥与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尤其在电信网络诈骗呈现跨域化、团伙化、产业化趋势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协同开展预防宣传,具有明显的源头治理意义。
对策——3月14日晚,在湖南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省委金融办等单位指导下,浏阳天空剧场举办“金融消保之夜”主题活动,通过焰火演出吸引公众参与,并在观演现场设置宣教点位,开展面对面风险提示与知识讲解。
湖南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全程参加,并组织志愿者向观众集中宣传反诈要点,围绕无资质引流、虚假高收益承诺、网络平台诱导投保与电信网络诈骗等典型套路,提示公众做到“三不一多”:不轻信陌生链接与来电、不泄露验证码与账户信息、不向不明账户转账汇款,多核实来源、多咨询正规渠道。
活动以文化传播方式增强互动性,提升宣教到达率和记忆度,推动“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学习”。
前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在“3·15”等节点形成声势,更要建立常态化、精准化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相关机构需继续完善金融知识普及体系,推动宣传下沉社区、校园与乡镇,针对老年群体、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等重点人群强化定向提示;同时要把“合规销售、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投诉处理”贯穿产品全周期,提高前端风险提示的可视化与可理解性,并与公安、通信、互联网平台等形成联动,提升识诈拦截与追赃挽损效率。
随着金融服务数字化持续推进,消费者教育也应同步升级,通过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风险防范成为日常习惯。
当千年烟花照亮现代金融安全的天空,这场跨界融合的实践启示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既要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更需创新突破形式的边界。
在金融数字化转型加速的今天,如何让防骗知识像烟花般深入人心而非转瞬即逝,仍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