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阳这块地界儿,宛城法院搞了个大创新,他们这一弄,就把调解放在前头,效果立竿见影。现在大家都在搞社会治理现代化,建法治国家,法院作为处理纠纷的第一线,干活儿的方式和速度,直接决定了老百姓觉得司法靠不靠谱,日子过的顺不顺。最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给大家伙儿讲了个调解的好例子,把“枫桥经验”发扬光大了。 这案子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王某和赵某以前是朋友,王某着急用钱,找赵某借了15000元,后来还了一部分,还写了个条子说明剩下的欠款。但王某后来没接着还钱,赵某就把他告到了宛城区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人拿到材料一看,这案子事实清楚,钱到底咋回事双方心里都有数。为了不让大家打官司搞得太僵,他们没急着走老路子,而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把这事儿推到了“先行调解”的轨道上,专门找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李干一来管这事。 刚开始调解的时候,两边说话都很难听。王某不承认这笔钱是赵某直接转给他的;赵某就拿条子说事,还拿出转账记录。调解员李干一没急着劝他们和和气气地坐下来谈,而是先把证据翻了个遍。他仔细看了看条子上写的内容,还去问了法官这个条子在法律上到底管不管用。最后确认了这个条子确实有效,能说明这钱确实欠着。 有了这个铁证,调解就好办多了。李干一拿着《民法典》里关于借款的条文给王某讲法律。他不光是跟王某说你为啥要还钱,还顺便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他还没把眼光只盯在钱上,而是想着这两个人以前是朋友,打官司太麻烦了。他给双方算了算几种还钱的方案——比如分期付款、晚几天还——帮着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说法。 经过一番好说歹说,王某终于认账了;赵某也同意多给几天宽限时间。两个人最后签了个协议,把剩下的钱、啥时候还、咋还都写得明明白白。一场本来要闹得鸡飞狗跳的官司,在法院门口就给解决了。赵某后来专门给调解员送了面锦旗。 别看这起案子金额不大,但背后的门道可不小。它告诉咱们调解能帮法院分流案子、减轻审判的压力;也说明法律工作人员不光能懂法用法,还得有人情味儿;更是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表现。只有把调解工作做得细、做得深、做得实,让老百姓不光觉得公平公正,还觉得办事快、心里暖。这正是咱们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该有的样子,也为以后的营商环境和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