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债务成了广西扶绥县中东人民法庭的心头事,何某为追讨这笔钱把方某告上了法庭。原来,方某是因为生活困难找何某借的钱,到期没还上。庭长李庆新一看案情简单,就想赶紧把事了了。他组织两人聊天讲道理,最后双方一拍即合:方某答应拿了卖甘蔗的钱马上还钱。可到了签字那一步,方某却犯了难。这阵子正是甘蔗收割的关键期,他从早到晚都在地里忙活,根本没时间去法庭办手续;加上他不会用电子设备,无法在网上签字。“农时不等人,司法服务也得跟着变。”李庆新二话没说就启动了“上门服务”。他拿着文书开着车直奔蔗田,趁着方某休息的功夫现场核对信息,手把手教他签了调解笔录。等调解书一做好,李庆新又特意跑了一趟,把文书亲自送到地头还给了方某,还把要注意的权利义务都讲了一遍。这种做法既不让农民因为打官司耽误干活,又通过现场说法让大家懂了法,真的是“两不误”。 说到底,这是基层法庭对农业规律的一种深刻理解。甘蔗收割那几天要是耽误了,农户一年的收成可就没了。把司法的窗口搬到生产一线,不光是方便了群众,更是真正解决了矛盾。这也是咱们司法改革不断往深里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大家都在探索巡回审判、上门调解这些便民措施。特别是现在搞乡村振兴了,农村的纠纷越来越复杂多变。主动适应农时规律、走到群众身边去服务,既是工作方法的改进,更是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办事。 往后看,像扶绥这种把司法服务和农业生产合在一起的例子肯定还会越来越多。只要建立起农忙时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线上线下的便民体系、加强法律宣传和指导,基层司法就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促进乡村的和谐稳定。 一把调解椅从法庭挪到了蔗田边上;一份法律文书在机器的轰鸣声里完成了送达。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场景变化,但它映射出了基层司法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大变迁:从以前的“坐堂问案”变成了“主动服务”;从只讲程序变成了既要讲效率又要讲温度。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每一次贴心的上门服务、每一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都是法治精神扎下根的活证明,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