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请将《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秘书处落户厦门 彰显海洋治理大国担当

问题:海洋是全球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气候调节、资源供给与生态安全的关键支点。

随着海洋开发强度上升,部分海域面临生境退化、污染累积、物种减少等多重压力,传统以单一部门或单一海域为对象的治理方式难以应对跨区域、跨议题的生态风险。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在联合国框架下生效,正是国际社会为弥合“公海治理缺口”、强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所作出的制度性回应。

原因:一方面,海洋生态问题具有外溢性和传导性,任何国家都难以凭一己之力解决,必须在规则、标准、信息与能力建设上形成更高水平的国际协作。

另一方面,协定落地需要常设机制推动缔约方沟通协调、技术支持与履约评估,秘书处的设置与运转将直接影响协定实施效率与国际合作成色。

在这一背景下,中方提出申请将协定秘书处设在厦门,既是对协定生效的制度性支持,也是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现实举措。

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表示,中方始终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高度重视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并有意愿、有能力为协定实施作出更大积极贡献。

中方已于1月16日将有关决定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影响:协定生效带来的首要变化,在于为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具系统性的国际规则框架,有助于提升海洋生态治理的可预期性与可操作性,推动保护行动从倡议走向制度化安排。

中方申请设立秘书处,释放出三重信号:其一,推动协定从文本走向执行,重在“把机制建起来、把协作跑起来”;其二,以更务实的公共产品供给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在能力建设、信息共享、项目合作等方面形成带动效应;其三,为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海洋治理、共享治理成果创造便利条件,增强全球治理的包容性与平衡性。

对区域层面而言,秘书处若设在厦门,有望进一步集聚国际海洋合作资源,促进海洋科技创新、蓝色经济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海洋合作网络。

对策:从协定有效实施看,下一步重点在于三方面同步推进。

首先,完善秘书处与缔约方大会等机制的运作支持体系,保障议题设置、规则制定、信息平台与履约协调有序开展。

其次,强化科学支撑与数据能力建设,推动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生态监测与风险预警等工作走深走实,以科学证据提升治理精度。

再次,推动资源与能力向薄弱环节倾斜,通过培训、资金、技术合作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能力,形成更广泛的行动合力。

就东道城市条件而言,外交部指出,厦门以“海上花园城市”闻名,开放包容、宜居宜业,蓝色经济活跃,是海洋国际合作的重要枢纽,其对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追求与协定宗旨高度契合,并愿为秘书处提供优越工作环境,助力协定更好实现目标。

前景:从全球治理趋势看,海洋议题正从“单点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型,协定生效将加速这一进程。

随着更多国家加入并推进国内履约,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望从政策倡导进入项目化、常态化阶段。

秘书处作为协定运转的中枢,其选址将影响协作效率与资源汇聚能力。

中方提出在厦门设立秘书处,体现以行动支持多边机制、以合作促进共同治理的思路。

面向未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协定有望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更可持续的平衡,为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全球海洋治理效能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从推动《巴黎协定》到申办海洋生物多样性机构,中国始终以行动诠释“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厦门之选,既是地理坐标的落定,更是文明智慧的传递——在波涛汹涌的全球治理浪潮中,唯有同舟共济,方能守护这片蔚蓝星球的永恒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