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完善意定监护服务体系 为3.2亿老年人构筑法律保障网

我国老龄化进程持续加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挑战。5日下午,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姚卓匀代表聚焦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短板,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3%。在该庞大群体中,失智失能老人、抚养残障子女的老人、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数量持续增长,他们的养老保障需求更为迫切。民法典实施以来,意定监护制度为这些老年人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路径,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但在落地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 姚卓匀代表在调研中发现,自然人担任监护人存在明显局限性。由于个人精力、专业能力有限,监护关系持续性较弱,中途撤改和纠纷现象时有发生。相比之下,专业社会组织具有稳定性强、服务专业、资源丰富等优势,能够有效弥补公职监护与政府服务的不足。然而,当前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的发展基础薄弱,面临三上突出问题。 首先是专业化水平不足。由于意定监护服务规范与尽职标准尚处探索阶段,现有社会组织服务模式、内容、标准诸上差异明显。加之缺乏系统培训和专业人才支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 其次是组织数量严重短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地区设有从事意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总数不足20家。以上海为例,2019年成立的全国首家专业监护社会组织,今年1月单月咨询量已达去年全年签约量的80%,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第三是社会支撑体系薄弱。民政部门数据显示,老年人失能失智后带病生存期平均超过8年,长期稳定服务需要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但目前监护服务收入偏低,难以支撑专业队伍建设。同时,民政、医疗、金融等部门缺乏信息共享机制,社会组织履职时频繁受阻,影响公众信任度。此外,民法典规定失智者造成他人损害一律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责任甄别和隔离机制的缺失使社会组织不敢扩大服务规模。 针对上述问题,姚卓匀代表提出系统性建议。她呼吁将培育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层面予以重视。建议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责任边界等核心要素,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许可准入、服务规范、评估标准和监护监督等配套机制,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方向。 在具体实施路径上,姚卓匀代表建议在老龄化程度高、社会组织建设基础好的地区率先开展培育试点,出台引导性、鼓励性、扶持性政策。鼓励现有涉及的专业社会组织转型或扩大职能,通过政府采购和公益资助等方式,引导、孵化、赋能其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统一的监护信息备案查询平台建设,推动主管部门和机构间信息共享互认,打通服务堵点。 人才培养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姚卓匀代表提出,应鼓励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在中高级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中增加老年人监护内容,建立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为意定监护服务提供智力支撑。

让老年人“有所托、托得稳、托得明白”——既关系民生——也考验治理能力。完善意定监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关键在于用制度清晰划定边界、用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用协同打通信息与流程堵点,并以人才与政策保障长期供给。随着涉及的改革持续推进,更多老年人有望在更可预期的制度保障下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