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沈阳有个叫李先生的,刚提了新车还没开几天,就在4S店那儿撞了。他才开了六天,才跑了41公里呢。这个销售人员当时给他演示车子功能,完事让他下车,结果后面有辆车就给撞上来了,新车就这么给磕坏了。交警判了是他的全责,可是他不乐意了,觉得这事儿跟自己没关系。 出事以后,这家沈阳恒兴畅通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倒是挺爽快,说给修车,还口头答应赔点钱。结果等到车修好了,两家人又吵起来了。4S店的人说给点儿保养券或者打个折扣就算了,李先生坚持要实打实的赔偿金。 因为没谈拢,4S店的人就建议李先生去找那个撞车的销售人员打官司。这事儿也让人搞不懂,到底该找谁赔?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刘强律师就说了,销售人员那是在上班呢,属于职务行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单位的人干活把人弄伤了,单位得负责。这就说明这个4S店得赔。 按理说新车刚到手就坏了很亏啊,这种贬值损失通常叫“车辆折损费”。算起来挺麻烦的,得看修得咋样、市场行情啥的。要是双方死活谈不拢,就只能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定个数了。 后来情况又变了:李先生在谈赔偿的时候把车卖了!他估计这车现在能卖3.5万元吧。4S店的刘经理听了直摇头,觉得消费者这样做让事情更复杂了。其实啊,这也反映出一个大问题: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往往两难——要么拖太久耗不起时间成本;要么证据没保住。 咱们再仔细捋捋这里面的道道儿:首先交警定责任是定事故本身谁的错;民事赔偿还得看合同里咋说的。其次是看单位的员工是不是干私活;最后算钱的时候得有依据。 从行业来看嘛,汽车销售的服务流程还得再规范规范:怎么教人开车、店里安不安全、坏了咋处理这些都得弄得明明白白的。尤其是现在的新能源车越来越智能复杂了,指导操作的时候更得小心点。 虽然这是个案子吧,也能看出不少汽车消费里的通病:到底谁来负责修车?车子贬值多少钱才合理?老百姓怎么维权才顺溜?现在咱们国内车那么多了,赶紧把法律和行规立起来吧!经营者也好、消费者也罢,都得在法律圈子里办事才行。相关部门也得多盯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