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通报两起特大电信诈骗案 假借“公检法”名义实施犯罪致受害人损失超百万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高发的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件特点,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 从案件特点看,此类诈骗体现为明显的"精准化"和"专业化"特征。犯罪分子首先通过虚拟号码或境外通信软件与事主建立联系,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事主对执法程序的陌生和对法律后果的恐惧心理,编造涉嫌金融诈骗、身份冒用等虚假案情,制造紧迫感和压力感。第一起案例中,犯罪分子甚至通过视频通话展示带有公安局标识的背景墙,增强欺骗的真实性。 诈骗手段的迷惑性在于其精心设计的"技术陷阱"。犯罪分子要求事主下载特定的视频会议或通讯软件,如Webex、神旗、事密达IM等应用程序,并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获得事主手机的控制权限。这个步骤的目的是为了监控事主的操作,防止其与他人沟通或向真正的执法机构求证。同时,犯罪分子还会制作虚假的法律文书,如带有事主头像的"通缉令",深入强化恐吓效果。在心理压力的层层施压下,事主最终被迫向指定账户转账,转账后才意识到被骗。 这类诈骗案件高发的深层原因值得关注。一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号码、境外通信软件等工具的获取成本降低,为犯罪分子提供了隐匿身份的便利。另一方面,公众对执法程序的了解不足,容易被冒充者的专业术语和虚假证件所迷惑。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取事主的个人信息,使诈骗更具针对性和可信度。 北京警方针对此类诈骗的特点,明确提出了防范要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FaceTime、虚拟号码、Telegram、WhatsApp等境外通信软件与群众联系;不会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发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不会要求市民添加社交账号或注册小众通联软件进行案件核查。更为重要的是,公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监管账户"或"资金冻结账户",凡是要求下载陌生软件、打开屏幕共享功能或通过转账进行资金核查的,均属于诈骗行为。 从防范角度看,市民应建立基本的识别能力。当接到自称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时,可以通过官方公开渠道查证对方身份,如拨打110或涉及的机构的官方电话。对于任何涉及资金转移的要求,应保持高度警惕,因为真正的执法程序不会通过转账方式进行资金核查。同时,市民应避免在陌生人的指导下下载不明来源的应用程序,特别是涉及屏幕共享等敏感权限的软件。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出跨地域、跨境化的趋势,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因其高度的欺骗性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已成为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北京警方此次通报典型案例并发布防范提示,既是对近期高发案件的回应,也是对全社会防范意识的一次提升。

这类诈骗利用恐惧心理和技术手段实施犯罪。牢记"不下陌生软件、不共享屏幕、不向陌生账户转账"原则,遇事多核实、疑似诈骗立即报警;反诈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将防范意识转化为日常习惯,才能有效保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