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纠纷“案情不复杂、情绪很复杂” 山区基层法庭,常见纠纷多集中在劳务报酬、邻里关系、婚姻家事、土地坟地等领域。案件的法律关系往往不难厘清,但背后牵连生计压力、乡土人情和观念差异。一些案件即便裁判结果清楚,仍可能出现履行难、对抗强、积怨深等情况;处置稍有不当,容易由“个案纠纷”演变为“群体情绪”,影响基层秩序,也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赵保玉在罗山县灵山法庭的办案经历表明,基层司法既要严格依法,也要回应群众对实质化解矛盾的期待。 原因——利益压力、情感牵引与基层治理资源不均衡交织 一是生计压力让纠纷更易尖锐。以欠薪案件为例,务工收入常是家庭主要来源,一旦被拖欠,矛盾很快升级。二是情感与传统观念叠加,容易放大对立。军属权益、坟地迁移等争议,表面是财产侵权,深层却关乎尊崇、孝道与心理认同,单纯裁判未必能解开“心结”。三是部分地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存在差异,再加上执行能力和协同资源有限,仍有“判得下、落不实”的风险。四是基层治理主体日益多元,纠纷化解涉及多个环节,仅靠法庭难以覆盖全链条,需要与司法所、村组组织及行业部门形成联动。 影响——从“纸面正义”走向“可感可触的正义” 灵山法庭在多起纠纷办理中形成的共识是:群众评价司法,不只看裁判文书是否规范,更看权益能否兑现、关系能否修复、生活能否恢复秩序。 赵保玉办理的一起欠薪纠纷中,四名农民工因近两年工资被拖欠起诉。原告情绪激动,被告又确有经营困难。若简单判决,后续执行压力很可能成为新的矛盾触点。办案团队通过释法明理、分头沟通、引导换位思考,促成双方达成可履行的和解,并在回访中确认款项到位,说明了“把兑现放在前面”的办案取向。 在另一起军属坟前树木损毁纠纷中,当事人诉求不仅是赔偿,更是对尊崇与情感的回应。法庭主动对接司法所、人武部门、村干部及德高望重的村民共同参与调解,搭建“多方同场”的信任基础。在充分尊重军属感受的同时,也考虑被告年老困难的现实,最终促成和解,显示出基层司法通过协同提升解纷效率与执行支撑。 在一起因迷信观念引发的坟地迁移纠纷中,侵权责任认定并不复杂,但长期积怨与观念冲突使调解多次受阻。法庭通过多轮沟通,分层化解误解与对抗,强调依法止争与修复关系并重,引导当事人回到理性协商轨道。该案折射出基层矛盾常常“根在观念、结在情绪”,也提示法治推进需要与移风易俗、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同步发力。 对策——遵循底线思维,强化联动机制,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基层法官推进实质解纷,需要在“依法裁判”与“综合治理”之间形成闭环: 一是守牢法律底线。清晰界定权利义务,防止把调解变成“和稀泥”,确保裁判原则性与公正性。 二是突出可履行性导向。对涉及生计的案件,调解方案要与履行能力、期限和保障措施相匹配,减少“协议签了、问题没解决”的反复。 三是用好基层组织与专业力量。对情感性强、群体性风险高的纠纷,及时引入司法所、村组组织、行业部门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增强调解公信力与执行支撑。 四是倡导“对话式”工作方法。以倾听与尊重缓解对立,围绕真实诉求寻找最大公约数,推动当事人从“争输赢”转向“解症结”。 五是强化回访与释明。把案后跟进纳入办理流程,以跟踪促履行、以普法促预防,减少同类纠纷增量。 前景——以诉源治理牵引基层法治与治理现代化同频共振 当前,基层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加速变化,新型纠纷不断出现,对司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面向未来,基层法庭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升纠纷预防能力、推动法治融入乡村治理上仍有较大空间。一方面,应继续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诉源治理”落到细处,把矛盾化解端口前移;另一方面,要在数字化辅助、司法公开、执行协同等持续补短板,让群众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获得公正结果。同时,青年法官队伍的成长尤为关键,需要在一线历练中形成既精通法律、又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专业与担当回应基层治理的现实考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基层法官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赵保玉的实践表明,当法槌带来的不仅是程序推进,更能把法律理性与人情关怀有效衔接时,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才会真正落地。扎根一线的司法实践,正在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