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异常波动引发调控必要性 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出现异常上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自3月9日以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攀升,各地区涨幅普遍超过40%,中东地区原油价格更是连创历史新高,突破每桶150美元,较冲突前上涨幅度超过130%。这种异常波动直接推高了我国进口和用油成本,对下游产业和消费者造成直接压力。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此次国内汽、柴油价格本应每吨分别上调2205元和2120元。然而,为了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成品油价格采取了临时调控措施。调整后,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160元和1115元,相比应调幅度分别少涨1045元和1005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汽、柴油每升少涨0.85元左右。按照50至60升油箱容量测算,消费者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40至50元。 现行价格机制的科学设计 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经过多年完善,已形成相对成熟的调控框架。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经济中心副主任田磊介绍,该机制具有三个关键特点。 其一是"一揽子"原则。国内汽、柴油价格挂靠的是一揽子国际原油的平均价格,而非单一原油品种,这使得价格调整受多种国际原油价格影响,更加科学合理。其二是"平均价"原则。调价幅度不由个别时点或某几天的原油价格变化决定,而是基于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均价的比较,确保调整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其三是"区间调控"原则。当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或低于40美元时,国家将采取价格调控措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对经济造成冲击。 近年来的调价实践充分反映了该机制的有效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副处长吕指臣介绍,2023年成品油价格实现"10涨12降3不调",2024年为"9涨9降7不调",2025年为"7涨12降6不调",三年合计"26涨33降16不调",充分说明价格机制既能反映市场变化,又能有效防止价格大幅波动。 临时调控措施的制度意义 此次临时调控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通过国家对市场的科学引导,既保持了市场机制的基本框架,又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宏观调控的稳定作用,是应对国际市场异常波动采取的及时有力举措。这一做法对保障国内经济平稳运行意义重大,既减轻了下游用户的负担,也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指导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生产组织和调运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同时,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应对持续上涨的预案准备 如果国际原油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国家已做好充分准备。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了每桶130美元的价格调控上限。一旦一揽子国际原油平均价格突破这一上限,对应的国内成品油价格(以92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格计)将略高于每升10元,此时将触发价格调控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将不提高或少提高。 为了在价格调控的同时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国家可能会采取财税支持政策。从历史经验看,2022年俄乌冲突曾引发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当国际油价突破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国家明确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并对炼油企业给予阶段性补贴,有效稳定了市场和保障了供应。
面对全球能源市场波动,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体现出科学性与灵活性。这种兼顾市场规律与民生保障的治理方式,不仅缓解了输入性通胀压力,也为国际能源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随着能源安全体系优化,我国应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将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