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为十级伤残父母起诉旅游公司索赔15万

2023年春天,学生王某参与了由学校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这次活动交给了一家研学公司负责。学校和研学公司签订协议,指定在某旅游公司的基地进行活动。每名学生支付220元的活动费。活动当天,学生王某在跳跃抓握单杠时意外摔伤,经诊断为右侧肱骨外髁骺离骨折和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王某为十级伤残。父母向旅游公司索赔15万元,认为没有佩戴保护措施导致了这次意外发生。双方协商无果后,王某的父母将旅游公司告上法庭。周法栏目这次分享的是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公开的案例。重庆北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在法庭上,旅游公司把责任甩给了研学公司,声称自己只是场地提供者和课程制定者。研学公司则把责任推给旅游公司,声称自己只负责交通安全。法院依法追加研学公司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这次旅行过程中涉及到户外攀爬等项目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这次意外中,王某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对于10%的赔偿金额,王某自己要负责10%的责任。法院认为学生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学校也有保障学生在活动中人身安全的义务。所以学校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研学公司在此次活动中的过失被法院认定了下来。尽管王某是未成年人,但是他自己也要注意安全问题。除了这两点之外,旅游公司还要承担40%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分析得出结论:研学公司需要承担40%的赔偿金额。最终结果是:旅游公司赔付给小王各项损失5万余元;研学公司和学校按比例赔付剩余损失给小王;校方旁听参与调解并承担10%责任;旅游公司承担40%责任;研学公司承担40%责任;小王自己也得承担10%责任。如果您有类似旅游纠纷案例或者健康权纠纷案例想分享给大家以规避风险、启迪业者尤其是胜诉案例的话可以在后台私信“周法投稿”给周法栏目组哦。雷蕊撰写审核这份报告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