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倒卖案震惊中外 昭陵六骏流失海外折射近代文物保护之痛

问题——国之瑰宝为何不完整 唐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李世民去世,葬于陕西礼泉昭陵。为彰显征战功业,陵前设置以战马为题的石刻浮雕“昭陵六骏”,分别为拳毛騧、什伐赤、白蹄乌、特勒骠、青骓、飒露紫。六骏不仅是唐代雕刻艺术与军事史、礼制史的重要实物见证,也是一处国家级文化遗产的核心构成。遗憾的是,六骏自近代以来遭受盗掘、拆运与买卖链条冲击,其中两骏长期滞留海外,致使这个整体性文化符号至今难以完整呈现。 原因——盗掘猖獗与非法交易“内外勾连” 历史资料显示,民国初年,昭陵石刻一度处于看护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的状态,周边盗掘与私运频发。1914年前后,不法人员从昭陵区域盗走“拳毛騧”“飒露紫”浮雕,并通过多重渠道转运出境。卢芹斋等古董商人利用当时市场需求旺盛、信息不对称以及关口监管漏洞,推动文物跨境流转,成为文物流失链条中的关键一环。 从更深层看,文物外流并非单一事件,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是战乱与社会动荡削弱了对遗址的日常保护能力;二是近代西方博物馆与私人收藏市场对东方艺术品的强烈需求,刺激“以盗供市”的黑色产业;三是当时海关监管制度与法律体系不完善,为走私提供可乘之机;四是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尚未普遍形成,地方基层在“看护—举报—追查”链条上缺乏有效协同。 影响——文化记忆受损与国家形象之痛 六骏被拆分,首先造成不可逆的文物本体损伤与环境关联性破坏。昭陵六骏原本以整体组合表达纪念意涵,一旦离散,作品的历史语境与艺术完整性被削弱。其次,文物流失加深了文化记忆的断裂:公众只能在海外展厅或图录中“隔空”观看国宝,难以在原址实现对历史的系统认知。再者,这类事件也不断提醒人们,文物不仅是艺术品,更关乎文明叙事与国家文化安全。 不容忽视的是,围绕个别倒卖者“事后行善”或“悔过”之类叙事,无法抵消文物流失造成的公共损失。文物属于国家与人民,历史责任不因个体命运起伏而改变。将教训制度化、以公共治理防止类似事件重演,才是对历史更有意义的回应。 对策——以法治为纲,打通保护、打击与追索闭环 其一,强化源头保护与遗址安防。对重大遗址、重点石刻建立更高等级的巡护制度,完善监控、围护、报警等设施,推动“人防+技防+群防”结合,减少盗掘机会。 其二,加大对文物犯罪全链条打击力度。对盗掘、倒卖、走私、洗白、境外交易等环节实施协同治理,提升侦查取证、跨区域联动和资金链追踪能力,形成高压震慑。 其三,推进文物出境流通监管与鉴定体系建设。完善文物进出口审查、拍卖备案与来源证明制度,堵住“灰色合法化”空间。 其四,系统推进追索返还工作。依托国际公约框架和双边合作机制,开展证据整理、来源研究与法律沟通,推动海外机构以对话、协商、长期借展、回归原属地展示等多元方式,逐步实现“能追则追、能谈则谈、能展则展”。 其五,加强公共教育与社会参与。通过博物馆展陈、纪录片与课程体系,提升公众对文物保护的共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线索提供、志愿巡护与公益传播,让“守护国宝”成为自觉行动。 前景——从追讨个案走向体系治理 随着文物保护法治体系持续完善、科技手段不断进步以及国际合作渠道拓展,文物保护正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全过程治理”转变。昭陵六骏的离散提醒我们:文物回归往往是长期工程,既需要严谨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也需要耐心的国际沟通与持续的舆论支持。对内,应把遗址安全与基层保护能力建设做实;对外,应以更成熟的规则意识与合作姿态,推动流失文物在公平正义基础上回到应在之处,或以符合国际实践的方式实现更充分的公共共享。

昭陵六骏两骏流失海外的百年之痛,既提醒我们警惕历史动荡与制度缺位带来的代价,也检验当下的治理能力与文明自觉;守护文化遗产,不止在于追回一件件器物,更在于建立让盗掘难以得手、让交易可追可查、让正义能够兑现的制度体系。只有以法治夯实底盘、以国际协作增进互信、以社会共识凝聚力量,才能在更长的时间尺度上修补被割裂的历史,让国宝回归之路越走越稳、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