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六点多,浦东街头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失控的车撞飞了隔离栏,侧翻在地,现场一片混乱。当时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从冒烟的车里爬出来,女人看到警察来了,第一反应是要“演戏”。她主动上前一步,语气镇定地说:“我开的车,为了躲避电瓶车慌了神,踩错了油门。” 如果事情只到这里,大家都以为是普通的交通意外,最多是当事人受到批评教育和报个保险就解决了。但是警察很快闻到旁边那个男人身上浓浓的酒气,还有他一直拿着的保温杯。这个保温杯里的热水早就把他的算盘泡烂了。这对许某夫妻的行为可以说让人非常困惑。这次事件发生在上海普陀区。许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19mg/100ml,属于醉驾。他的妻子站出来说自己开的车,这种情况的性质就变了。她的行为不仅仅是普通的交通意外了,更是一起试图妨碍司法公正的刑事案件。 警方怎么看待这种行为呢?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人要承担法律责任。上海普陀区曾经有过判例:情侣顶包,男的因醉驾进去了四个月,女的因为包庇罪被判了二个月缓刑。这些事情给他们的事业、征信和未来就业都带来了严重影响。这样做难道就是所谓的“爱情”吗?实际上这是对法律缺乏了解而造成的互相伤害。 许某夫妻这次表现也有许多细节上的破绽。他一边不停地喝热水一边回答问题时眼神飘忽不定,“演技”显得很尴尬。经验丰富的警察一下子就看穿了他在掩饰什么。在现场还有公共视频记录着他们所有的行动细节。这次事件还得到了律师分析:如果没有妻子顶包这一情节发生的话,许某可能还有些辩护空间。 但正因为妻子顶包导致他逃避检查的情节被坐实了,直接给他增加了一重罪责。保险公司也可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损失。这个操作简直就是赔本买卖。所以别再说什么“情急之下”或者“慌乱”,从撞车到警察到来这段时间足够让他们冷静下来并想好对策了。 其实这次事件最深层的警示在于:当灾难降临的时候第一反应如果是掩盖而不是面对问题解决问题,那么灾难往往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