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这次把涉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一口气抓了四桩。为了给年末岁初的社会治安上把锁,让大家伙儿都能过个安稳年,临县公安局最近可是一点儿没含糊,专门盯着烟花爆竹生产、买卖、运输、存放还有燃放这些重点环节不放,把专项整治的动作做到了家。这不,连续破了四起案子,把安全隐患都给揪了出来,就是为了护着老百姓平平安安。 第一桩事儿发生在1月21号晚上,临县三交镇有个村民叫闫某,他压根没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就大模大样地把17箱烟花爆竹非法运了过来还在那儿叫卖。结果刚好被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民警给逮了个正着。因为这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闫某最后被依法拘留了。 第二桩是元旦刚过没多久,临县临泉镇有个村民刘某也是没手续,从外省买了烟花爆竹,一路运到临县来做买卖。直到1月23日那天,这事儿才被治安管理大队的民警当场发现。刘某同样因为违反了那条法律被拘留了。 第三桩事儿是1月27号上午发生的。辖区里有个叫刘某的人在社交平台上发了卖烟花爆竹的视频,还加了好几个人的微信搞交易。这哥们就仗着自己没办《危货运输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就开始在那儿叫卖。结果就在他交易的时候被民警给现场拿下了。 第四桩发生在2月2日。那天临县公安局城庄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辖区排查安全隐患,结果在小区里发现了一个叫郭某某的家伙在违规卖烟花爆竹。郭某某的行为不光构成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活动,还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不管是生产还是经营、储存,都得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来办。我省调整燃放政策其实是为了兼顾民俗需求和公共安全做的精准调控,可不是放松监管。这一招“限放+严管”,就是为了给大伙儿筑牢一道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