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期内要不要换东家?这事儿其实还挺能折腾人。不过,只要开庭的时间没定,你大可以放心去新公司打卡,仲裁庭可不会给你设卡拦着。通常也就一两个工作日就完事了,哪怕案情有点复杂,也很少会占用一整天。这时候原单位根本没办法给你排新的工作,新公司更不会因为这点小冲突耽误你入职。说白了,仲裁状态不等于待业,交接完手续、拿到离职证明,你完全可以在等开庭的间隙去上班。 当然,有些新公司入职时会要离职证明。仲裁期间开证明看着好像有点矛盾,其实也合情合理,毕竟很多纠纷都出现在离职以后。原单位为了配合员工顺利入职,通常都会同意开这张证明。要是怕对方扯皮,提前给仲裁委写个书面说明就行,告诉他们员工正在申请仲裁,但这不影响他去新单位报到。只要手续齐全,守法的公司大多都会理解这种特殊情况。 就算你真的要出庭应诉,庭审时间也短得很。简单的案子一两个小时就结了;那些请求事项多、证据又杂的案子,撑死也就拖到下午。要是请了律师,你甚至可以全程不出庭,直接把事情交给代理人去办。所以啊,仲裁真不像坐班那么累人,你完全可以在剩下的时间里去新公司好好干工作,把收入和经验都稳稳地拿下来。 唯一需要留神的“坑”在于:要是原单位还没同意你走你就去新公司报到了,而仲裁方正是因为你“擅自离职”才立案的(说白了就是原单位觉得你是直接跑了),这时候你还在新公司干活可能会被认定为“双重劳动关系”,很可能会赔钱。 但只要离职手续走完、工作交接完毕再去起诉对方的话(也就是说你是作为原告去打官司),这时候再去新公司上班就绝对合法合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