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群里说别人坏话不合法法院判赔2000元

2005年3月到5月,李某方、陈某松这对曾经的上下级在湖南衡阳因工作闹起了矛盾。陈某松直接给两个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发了消息,这两个群里分别有289人和213人。他先是说李某方“不做实事、瞎指挥”,后来又说人家“压榨员工、拉帮结派”,甚至还编造关于李某方家里人的谣言,言辞特别激烈。蒸湘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种在业主群里说别人坏话的行为不合法。法院给陈某松判了个道歉,并且赔偿李某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觉得,虽然微信群是大家聊天的地方,但业主群人多且公开讨论,所以它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陈某松没有证据就乱说话,这属于诽谤;用低俗语言攻击人又属于侮辱。这些都对李某方的名声造成了伤害。蒸湘区人民法院最终判陈某松必须在群里发个道歉声明,以恢复名誉。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网络上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尤其是说人家家里人的坏话更是错上加错。物业工作中常有管理分歧,要是不沟通而是上网攻击对方,事情就会变得更复杂。司法机关通过这个判决告诉大家:维权得走合法途径,表达得理性些。只有大家都守法、少情绪化,才能维护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