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完善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效显著

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实践取得新突破;2025年12月3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先行判决,判赔金额达7.7亿元,覆盖4.3万名投资者。此案是继康美药业、泽达易盛案后,第三例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结的重大案件,凸显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的实质性推进。 当前证券纠纷化解呈现制度化、体系化特征。沈阳中院12月19日公告受理锦州港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成为该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五例案件。据证监会披露,投资者保护机构已接受超50名投资者授权启动程序转换,严格遵循新"国九条"关于强化诉讼制度适用的政策导向。分析指出,此类案件审理周期较传统诉讼缩短40%以上平均赔付率超75%,明显提高维权效率。 制度创新背后是监管与司法的深度协同。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默示加入"机制,由投保机构代表全体适格原告主张权利,破解了中小投资者"单打独斗"的维权困境。数据显示,自2020年制度建立以来,累计为投资者挽回损失逾30亿元,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证监会强调,将继续支持投保机构履行公益职能,推动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追偿"的全链条追责体系。 先行赔付机制同步取得进展。五矿证券针对广道数字案设立2.1亿元专项赔付基金,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受托管理。该机制允许责任主体主动补偿投资者,2014年至今已实施9单,累计赔付金额达18.6亿元。法律专家指出,这种"先赔后追"模式既保障投资者及时获偿,又减轻司法压力,体现多元解纷机制的制度弹性。 市场生态改善仍需长效机制护航。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近三年证券违法案件年均增长率达12%,对投资者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业内人士建议,应完善举证责任分配、推广示范判决机制,同时加强上市公司合规培训。据沪深交易所统计,2025年涉及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数量同比下降21%,显示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贯穿市场运行各环节;特别代表人诉讼与先行赔付等机制的持续推进,既保障了投资者权益,也为市场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提高违法成本、畅通救济渠道,将继续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础,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