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审理情况

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涉及网络直播的著作权纠纷审理情况。刘院长赵长新还说,主播应该先得到授权再用别人的作品。徐慧瑶的报道里提到了很多具体案例,比如音乐作品侵权比较多,比如某人在卖货时放了未经授权的歌曲当背景音乐,结果被法院判赔了800元损失费加40元合理开支。还有人陪用户看影视剧或者直播讲书也成了新的侵权模式,有个刘某因为没授权就播小说回放,被法院判赔15000元损失费加9890元合理支出。还有人用别人的作品给直播间引流,比如刘某卖学习机的时候送视频链接,导致用户能下载课程视频,最后被索赔30万元,法院判赔5万元损失费加3万元合理开支。另外一家玩具店因为展示盗版盲盒图片和视频被起诉,法院判赔了56677.84元。这次通报里提到的其他数据包括1195件案件中音乐作品侵权占了896件,8万元是某直播平台陪用户看影视剧赔的钱。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长新提醒平台要加强主播培训和管理。这篇文章由北京日报记者徐慧瑶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