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2026年设备更新与以旧换新“组合拳”扩围提质稳增长促转型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制定了系统性、全覆盖政策框架,标志着自治区扩大内需、优化供给结构上迈出新步伐。 设备更新领域,政策支持范围从传统产业向民生领域拓展。除了工业、能源电力、医疗、教育等既有支持领域外,政策新增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民生和安全设施的支持,同时将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场景纳入补贴范畴。该调整将设备更新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紧密结合。 根据重点领域,政策制定了差异化的更新方案。老旧营运货车优先更新为电动货车,推动运输行业绿色转型;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按国家标准推进,助力城市公共交通升级;农机更新上,自治区农牧厅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12类农机补贴种类,因地制宜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同时,政策降低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投资额门槛,强化全链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形成了清晰的补贴体系。汽车领域,个人消费者报废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车价12%的补贴,最高2万元;置换新能源汽车补贴车价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报废补贴车价10%,最高1.5万元,置换补贴车价6%,最高1.3万元,每人限享一次。家电上,冰箱、电视等6类一级能效产品按最终售价15%补贴,单件最高1500元,每人每类限补1件。数码智能产品中,手机、平板等4类产品补贴15%,单价不超6000元,单件最高补贴500元。这一多层次的补贴体系既照顾到不同消费群体需求,又引导消费向绿色、智能、高效方向升级。 为确保政策惠及全社会,自治区建立了资金预拨制度,保障农村牧区居民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便捷参与,实现全域普惠。这有助于缩小城乡消费差距,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同步推进。政策将完善可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网络延伸基层回收触角,鼓励"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支持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旧货评估鉴定制度,推动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这若干举措将废旧产品转化为资源,形成"更新—消费—循环"的良性发展格局。 资金保障上,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供核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95%:5%共担机制,按盟市常住人口、GDP、消费基础等因素合理分配。自治区建立了资金动态调整与全流程监管机制,打通商务、公安、税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渠道,通过交叉验证防范"骗补套补",未用完资金年底前将收回统筹。 同时,政策强化了标准牵引和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节能降碳、安全环保等标准,严厉打击以旧充新、伪造能效标识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这场覆盖全区的系统性更新行动,既是应对当前经济压力的现实选择,更是重塑区域竞争优势的战略布局。当草原上的风力发电机与牧民家中的一级能效冰箱同步焕新,当城市商圈的智能回收箱与工厂里的数字化机床共同升级,内蒙古正用实际行动诠释:高质量发展不是抽象概念,而是由千万个具体改进累积而成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