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杨浦区有个叫周女士的人在某平台上花了1.8万订了个“精选阳台房”,平台特意说了房间视野不会被遮挡。3月19日,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打听到,这回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么一起案子。周女士说自己登船后一看,阳台前居然搭了个遮挡棚,视野全没了,就把邮轮公司和平台告到了法院。法院判下来,给邮轮公司退还了6000元的服务费。 这事儿其实是这么回事:2024年6月,周女士在平台上订了个6天5晚的邮轮游,挑的就是最贵的“精选阳台房”,价格比别的房型高出不少。上船前她还特意打电话问客服,客服也发短信说过这是不遮挡的房型。结果2024年8月她和家人一上船傻眼了,前面确实有个白色的棚子挡着视线,根本看不着大海。 因为是第一次坐船,船上都是外国人帮忙,周女士当时没好意思要求换房间,心里肯定不痛快。回到家她就把两家公司告到了杨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全额退钱并且赔偿三倍费用。她觉得邮轮公司提供的房子跟宣传的不一样,属于欺诈行为;而平台是她信得过才下单的,所以平台也得赔钱。 庭审的时候平台说自己是代卖的,不承担责任;邮轮公司也说页面上写着“以实际为准”,周女士登船后没及时说换房是自己的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台已经把邮轮公司是谁说了清楚,周女士肯定也知道这代理关系。现在服务都用了合同也履行完了,查下来确实房型有问题算履约有瑕疵。 但法院也觉得旅游服务不光看景色定价还得看别的方面综合考虑。最后权衡了一下各方意见和当时的行情后,法院决定让邮轮公司退还周女士6000元服务费。至于要退一赔三这个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没支持。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