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聚焦城乡居民医保获得感:建议结余可结转滚存,完善门诊保障机制

每年医保缴费期间,许多农民群众都会产生一个疑虑:交了钱一年没有看病,这笔费用是否就此作废。这个长期困扰基层群众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得到了高度关注。多位来自农村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正式提出建议,推动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清零、结余可结转、资金可滚存使用。 对于"医保清零"的理解,许多参保人存在认识误区。根据国家医保部门的解释,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的是"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的统筹共济模式,并不设立个人账户。参保人交纳的费用与国家财政补助一起进入统筹基金池,用于支付参保群众的住院报销和门诊就医费用。所谓"清零",实际指的是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当年未使用完毕不能结转至下一年度,而非个人缴纳的资金被没收。国家医保局已多次澄清,城乡居民医保不存在"余额清零"现象,保障权益按年度享受。 群众之所以产生"白交钱"的感受,主要源于当年未发生医疗支出、未获得直观的报销收益。这种感受差问题长期存在,影响了基层群众的参保积极性。代表们提出的改革建议,正是为了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一问题,让参保更具有获得感。 今年两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改革方向包括四个上。首先,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滚存,当年未使用的缴费额度允许结转下一年,逐年累积,不作废。其次,建立个人健康储蓄账户,使资金可用于门诊、购药、慢病管理和家庭共济。再次,从制度设计上防止年底突击开药现象,消除"不用白不用"的浪费行为。最后,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提升参保积极性,让农民交的钱看得见、存得住、能自用。代表们强调,改革并非削弱共济保障功能,而是保障大病、保护住院的基础上,优化门诊与个人权益,使资金配置更加贴合农民的实际需求。 即便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力度也远超许多群众的预期。住院报销是医保的核心保障,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分级报销,报销比例在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五之间,大病患者还有额外保障。一次住院花费数万元,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往往很少。门诊报销上,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比例直接报销,日常感冒、拿药输液等常见医疗需求都能覆盖。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可以办理慢病门诊待遇,长期用药享受报销。此外,国家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26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达到每人七百二十四元,个人缴费仅占筹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 现行政策框架内,参保群众可以通过三个上的措施提升医保使用效率。首先,优先使用门诊报销,日常感冒、拿药等小病应当及时前往定点村卫生室或乡镇医院,直接走医保报销渠道。其次,符合条件的群众应当及时办理慢病待遇,家中有长期用药的老人可以主动咨询乡镇卫生院或医保窗口,通过认定后可长期享受门诊报销,年均可节省数千元。再次,要充分利用职工医保的家庭共济功能,这一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实施。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始终在路上。从新农合到城乡居民医保,我国用20年时间构建起全民医保体系。代表建议折射出医疗保障制度从"保基本"向"提质量"的转变。未来,随着"智慧医保"建设推进和保障水平提升,这张全球最大的医疗保障网必将织得更密、更牢,让每一位参保群众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