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 氢能、算力中心等新增负荷可就近消纳新能源

问题——“双碳”目标带动下,制造业绿色转型、外向型企业供应链减碳以及新型基础设施用能增长,都对稳定、可追溯的绿色电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吉林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如何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深入提升就近消纳水平、减少弃风弃光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成为优化能源结构的关键课题。 原因——政策层面,国家相应机构近年密集推出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完善和市场化交易等改革举措,为地方探索绿电直接供应模式留出了制度空间。资源层面——吉林具备一定风光资源基础——但受负荷结构、网架承载能力和调峰能力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消纳仍存在阶段性压力。企业层面,氢能、冶金、数据中心等行业用能规模大、对供电稳定性要求高,同时对绿电溯源和减排核算需求更迫切,“源—网—荷”组织方式更紧密方案因此具备现实基础。 影响——此次试行方案明确了绿电直连的基本内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通过直连线路向用户供电,并强调供电电量可实现清晰的物理溯源。在分类管理上,方案将项目分为离网型与并网型:离网型需具备独立运行条件,与公共电网不形成电气连接;并网型以“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并划清物理边界和责任边界。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在可实现电量清晰溯源的前提下,对应的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口径,意在通过机制设计释放就近消纳潜力,提升企业获取绿电的确定性。 在适用范围上,方案将“新增负荷”作为主要着力点,并明确氢基绿能(绿氢及其制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钢铁冶金、算力(数据)中心、汽车制造等为重点支持方向。对“新增负荷”的界定也进一步细化: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含存量负荷扩建部分)、已报装但配套电网工程尚未开工的项目,以及与电网企业协商一致纳入的存量项目,均可视为新增负荷。方案同时强调,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原则上不应产生直接电气连接,以避免“借壳”套利和责任边界不清等风险。 除新增负荷外,方案对两类存量负荷也作出安排:一是有明确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在提交经营与出口、海外营收及客户合约等材料后可开展直连;二是配套燃煤燃气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在清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前提下,可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并对替代规模作出约束,强调不得挤占公共电网资源。 对策——为防止“直连”演变为新的市场割裂或责任空白,方案在市场化与监管要求上同步明确:一上,明确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建成后原则上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另一方面,允许电源与负荷不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情形分别注册,并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以兼顾投资主体多元化与交易组织效率。方案还提出,直连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表达出以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信号。 同时,围绕“可复制、可推广”,方案提出国家层面“多用户绿电直连”办法出台前,吉林将进一步探索通过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电直接供应;国家级零碳园区内的负荷项目,也可结合实际开展绿电直连等直接供应模式,为园区低碳竞争力建设预留政策接口。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试行方案落地后,有望在吉林形成“新能源就地转化—产业集聚—用能结构优化”的正向循环:一上,重点产业获得可溯源绿电,有利于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并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变化;另一方面,新能源项目与新增负荷更紧密匹配,将推动发电侧与用电侧协同规划,带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和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下一步,随着国家层面多用户直连规则、计量结算和责任划分机制完善,吉林在零碳园区、氢能示范和新型工业化场景中的探索经验,有望成为东北地区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与绿色制造水平的重要参考。

吉林绿电直连政策的推出,为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提供了可操作的地方路径,也反映出我国能源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的方向。随着绿色电力与重点产业在市场机制下更高效对接,传统工业基地的转型将获得新的支撑。由能源领域起步的这轮调整,或将继续塑造东北振兴的低碳发展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