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创新执行方式促成涉企纠纷和解 分期履行机制实现双赢“护商”

近日,五华法院成功处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通过创新执行方式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保护,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了有益借鉴; 问题的产生源于一份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的履行纠纷。2023年7月,某商贸公司与某设计公司就一家超市的装修工程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不久,双方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分歧,最终诉诸法院。五华法院一审判决商贸公司支付工程款26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这个判决。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设计公司在多次沟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传统执行思路中,面对被执行人的消极态度,法院通常会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以确保债权实现。但五华法院执行干警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经营的社区超市仍在正常营业,具有多名员工的生计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如果直接对超市采取强制查封、扣押措施,势必会中断其正常经营,造成连锁负面影响。这一现实困境促使执行干警重新审视案件处理思路。 五华法院执行团队决定采取善意执行的方式处理此案。执行干警首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向其阐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同时,执行干警也向申请执行人详细说明了超市持续经营的重要性,指出只有保证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才能确保其具备逐步偿债的能力,这样才是实现债权的最优路径。在双方充分沟通理解的基础上,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促成了一份分期履行协议的达成。 根据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支付全部欠款,避免了一次性支付可能对企业造成的致命打击。在案件后续回访中,执行干警欣喜地了解到,被执行人已按时足额支付了首期款项,表明这一柔性化解方案具有良好的执行效果。 这一案例反映了五华法院近年来在执行工作中的理念创新。法院不再简单地将强制执行作为唯一手段,而是对涉企纠纷进行经济影响评估,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精准施策。这种"放水养鱼"的执行模式,既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能够逐步实现,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实现了涉企纠纷的柔性化解和实质化解的统一。

执行工作关乎司法公信和营商环境;五华法院在确保裁判执行的前提下,兼顾企业经营和民生需求,通过合理的履行安排实现纠纷实质化解。该实践表明,诚信履约和风险管理对维护良好市场环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