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街串巷卖瓜果的摊点,虽然方便了大家买菜,可一旦占了位置,也容易起冲突。2025年夏天,在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有两位摊主因为一块临时摊位闹得不可开交。李女士在路边摆了个瓜摊,张先生就觉得地儿被占了,非得让她挪开。李女士不肯动,张先生一怒之下就把她的秤给扔车上了。两人从吵架变成动手,李女士当天看病花了一千多块钱,想让张先生赔;张先生却不承认动手,死活不给钱。事情一直拖着没解决,李女士只好把张先生告到了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修文法庭,非要对方赔两千多块钱还得赔礼道歉。案子虽然标的不大,可两人积怨太深,谁也不服谁,成了个麻烦事。 为了不让矛盾升级,法院决定把两个人都请到法庭来。在庭上,李女士说自己是临时摆摊不算占道,她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被推搡后眼睛受伤了;张先生则拿出了一段视频证明李女士事后还在那儿摆摊卖瓜,觉得对方是在讹钱,甚至说宁愿花1万元请律师打官司也不愿意赔一分钱。 负责的法官琢磨了半天,觉得光讲道理法律也不行,得靠感情沟通才行。于是法官就把两人分开来做工作。 先跟李女士聊了聊。法官先耐心听她讲心里的苦水,然后慢慢跟她说法律上的道理:要别人赔钱得满足侵权、有因果关系和有损害结果这三点。本案里,李女士很难证明自己的伤就是因为冲突引起的,看病的钱里可能还混着以前旧病的治疗费,要求有点难站住脚。 听完法官这番解释,李女士想明白了,也就不再坚持非要赔那么多钱了,只想要回做检查的那部分合理费用。 接着又去找张先生谈话。法官很直白地指出了利弊:虽然张先生没有故意伤人的心眼儿,但他一时冲动引发冲突确实不对。对方年纪大身体又弱,得正视自己的责任。赌气去打官司只会让双方都花更多的钱吃大亏。 见张先生不太会说话,法官就贴心地帮他把道歉的话整理了一下。 最后调解的时候气氛缓和了很多。张先生真诚地道了歉,还试探着问能不能少给一点;李女士看他态度挺好的也就不再坚持了。 法官看时机成熟了就当场敲定了赔偿方案:张先生直接转了1000元到李女士账上;李女士这边也撤回了起诉。 这起因为争西瓜摊位引发的纠纷就这么圆满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