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寄托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然而,非法走私文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深圳莲塘海关近日的一次查获行动,再次揭示了这个问题的严峻性。 据了解,海关关员在对一批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例行查验时,在灰色手提帆布袋内发现了一捆捆字画。这些字画外观古旧,疑似具有文物价值。海关随即将其送交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进行专业鉴定。经鉴定确认,这批货物共包含3件文物,分别为清仿陈容松虎图、清朱霞溪樵风雨图和中华民国仿顾洛仕女图,均属于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走私分子之所以铤而走险,主要源于对文物市场价值的追逐。这些古代字画虽然不属于国家一级文物,但具有一定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在国际文物市场上存在需求。不法分子通过虚报货物品名、隐匿真实内容等手段,试图规避海关监管,将这些文物非法运出国境。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也对国家文化遗产造成了威胁。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出境有明确规定。任何文物出境都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凭文物出境许可证从指定口岸出境。这一制度设计的目的是防止国家文化遗产的流失,保护民族文化资源。本案中,这3件文物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属于明显的非法出境行为。 海关部门在此案中的快速反应和精准查获,反映了我国文物保护的执法力度。通过加强货运出口环节的查验,建立与文物部门的协作机制,海关有效遏制了文物走私行为。同时,这也提醒主管部门需要更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可疑货物的甄别能力,提升文物保护的预防性和主动性。 有一点是,文物走私不仅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这种分层次的处罚机制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为执法部门提供了灵活的处置空间。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文物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除了海关、文物部门的执法外,还需要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让更多人认识到文物走私的危害性。同时,对于合法的文物交易和学术研究,应当建立更加便利的审批渠道,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
此次查获的不仅是三卷古画,更是守护文明根脉的警示钟。在全球化与数字技术双重背景下,文物走私呈现专业化、碎片化新特征,需要构建"科技+法治+国际合作"的立体防护网。如何平衡文化交流与遗产保护,将成为考验国家治理智慧的长远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