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内卷式"竞争现象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十大制度建设成果,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系统性制度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指出,"内卷式"竞争本质上是一种以低价格、低质量、低技术含量为特征的恶性竞争模式。
这种竞争方式不仅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信号,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更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和长期竞争能力,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从深层次原因分析,"内卷式"竞争的产生既有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因素,也有监管制度存在空白和薄弱环节的问题。
部分企业为了快速占领市场份额,采取不计成本的价格战策略;一些平台经济领域缺乏有效的规制手段;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于产业发展需要,这些都为"内卷式"竞争提供了滋生土壤。
此次发布的十大制度成果涵盖了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标准体系建设等多个层面。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平台强迫经营者低价销售、滥用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为打击恶性竞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通过畅通市场退出渠道,有效清理失信主体,提升了市场运行质量。
在平台经济治理方面,《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和《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等文件的出台,为规范平台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具体指导。
这些措施既体现了监管的精准性,也兼顾了促进创新发展的需要。
针对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了167项国家标准研制任务,通过提升质量安全、能效能耗等标准水平,推动"新三样"产业摆脱低水平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对外开放方面,《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等文件,通过加强国际标准对接、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更好条件。
这十大制度成果形成了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既有强制性规定,也有指导性措施,既强化了内部监管,也加强了对外标准衔接,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制度框架。
展望未来,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重点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强。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坚持急用先行原则,推动修改《价格法》等基础性法律,不断完善治理"内卷式"竞争的法律政策工具箱,加强制度标准的宣传贯彻,依法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行为。
市场竞争如同大浪淘沙,唯有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才能让真正具有创新活力的企业脱颖而出。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制度创新不仅着眼于当下乱象治理,更立足长远发展,通过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竞争规则,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铺设制度基石。
这既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是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辩证关系的生动诠释,其深远影响将随着改革深化持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