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个突出现象:部分市场参与者陷入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怪圈,不是通过创新和提质来赢得竞争优势,而是通过压低成本、削减利润来争夺市场份额。
这种被称为"内卷式"竞争的现象,已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重要障碍。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1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一问题需要从司法层面进行系统整治。
从知识产权司法视角看,"内卷式"竞争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垄断行为通过排他性手段限制竞争对手,迫使市场参与者在有限空间内展开低层次竞争;创新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只能依靠价格战维持市场地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技术秘密窃取、虚假宣传等破坏市场秩序,加剧了竞争的恶性循环。
这三类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了难以自我纠正的竞争困局。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立足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两大核心职能,采取了系统性的司法应对措施。
在完善竞争规则方面,最高法于2024年发布了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作出系统规定,为市场竞争行为划定了明确的司法"红绿灯"。
同时,法庭自2021年以来发布了34件涉及垄断和技术秘密侵权等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其中25件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企业规范竞争行为。
在反垄断执法力度上,自2019年1月1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已在66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行为,涉及医药、通信、电商、教育、建筑、殡葬等多个关系民生和科技发展的领域。
这些案件的处理表明,法庭对各类垄断行为采取了零容忍态度,有效遏制了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
在创新保护方面,法庭依法积极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
通过强化对创新的司法保护,引导市场竞争从低质低价竞争向高质量竞争和创新竞争转变,使企业有动力投入研发而非单纯依靠价格竞争。
在规制不正当竞争方面,法庭重点打击以窃取、利诱、胁迫、有计划有组织"挖人"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的行为,着力阻断由此引发的"向下竞争"恶性循环,为公平竞争划出明确底线。
朱理表示,法庭将在2025年妥善处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涉平台、新能源、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诉讼案件,通过实质解纷引导企业以合作促发展、以创新促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展望未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工作重点将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的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现象挤压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发展空间。
二是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市场的良性竞争生态。
三是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四是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内卷式”竞争表面是价格与份额的较量,本质是规则与创新的赛跑。
以法治方式破除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既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必要之举,也是引导资源投向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
唯有让守法者有信心、让创新者有回报、让违法者付代价,市场才能真正走出恶性循环,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境中释放更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