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遇害案二审启动 被害人家属坚持申请被告人精神重鉴定

成都女子遇害案二审程序近日取得新进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被告人梁某滢的上诉申请。

被害人紫雅的母亲表示,已于1月13日上午接到法院通知,二审工作随即启动。

案件回溯至2024年6月9日下午。

35岁的被告人梁某滢无故敲门滋扰被害人紫雅家门,并作出不当举动。

当物业保安到场劝离后,被害人开门质问,梁某滢突然拔刀行凶,连续刺伤被害人10处,致其当场死亡。

案件事实清晰,社会影响恶劣。

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的关键依据在于司法鉴定结论,即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对违法行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一起发生在家门口的悲剧提醒人们,公共安全的底线需要更前置的风险识别与更细密的基层治理网,也需要每一道司法程序以严谨与透明来凝聚信任。

二审审理不仅是对个案的再审视,也是对“事实如何被证明、责任如何被确认、正义如何被实现”的一次集中检验。

唯有让法治逻辑经得起推敲、让裁判理由经得起追问,才能在悲痛之中守住公平正义的尺度,并推动社会治理在现实问题面前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