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限”无人机牟利并诱发“黑飞”风险,湖南资兴一男子被批准逮捕

一、案件发现与侦查过程 2025年12月,资兴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网络博主发布无人机违规飞行视频。

经查证,违规飞行人员中涉及本地居民朱某某。

12月9日,朱某某因违规飞行被依法行政拘留。

然而,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其违法行为远超初期认知。

朱某某不仅自己多次操控无人机超高飞行,更为他人非法破解无人机程序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了系统的违法犯罪链条。

经审讯,朱某某如实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

12月17日,其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刑事拘留。

12月31日,经检察机关批准,朱某某被依法逮捕。

二、违法行为的演变轨迹 朱某某自小学阶段起就对无人机产生浓厚兴趣。

2024年初,他在网络上发现有人分享无人机飞行高度超过五六百米的截图后,主动联系相关人员,付费请其利用电脑远程操作解除自己无人机的限高设置。

在此过程中,朱某某逐步自学掌握了非法破解无人机的技术方法。

初期,朱某某的动机相对单纯。

他多次操控无人机飞至云层以上,将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平台,主要出于好奇心和炫耀心理。

他曾表示"地面风景已经看腻了,我就想飞高一点看其他风景"。

然而,随着视频的传播,陆续有网民留言咨询破解无人机限制的方法。

这一转变成为了朱某某走向违法犯罪的关键节点。

朱某某逐渐意识到其掌握的技术具有商业价值。

他开始向咨询者提供有偿破解服务,每次收费在650元至1500元之间。

通过这种方式,朱某某先后为50余台无人机非法破解程序,非法获利数万元。

其行为从个人兴趣演变为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技术手段与犯罪规模 据资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介绍,朱某某采用的技术手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他通过购买境外黑客软件,使用远程操控的方式为他人破解无人机程序。

这种做法使其能够在不直接接触无人机的情况下完成破解操作,增加了隐蔽性。

破解后的无人机失去了原有的安全限制,可以在禁飞区内飞行,飞行高度也不再受限。

这对空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启雨指出,无人机被破解限高程序后的超高飞行对空域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影响民航飞行安全、造成地面人员伤害等严重后果。

四、司法认定的法律基础 本案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是,为何将无人机破解行为认定为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瀚元对此进行了专业解释。

检察机关认定,无人机应当被依法认定为"计算机信息系统"。

这一认定基于专业的司法鉴定意见和法定构成要件,具有坚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朱某某非法入侵并篡改涉案无人机核心数据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正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管理秩序。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考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且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二是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三是从及时惩治犯罪、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效能角度出发,逮捕决定具有必要性。

五、公安机关的综合应对 为消除涉案无人机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采取了系统的处置措施。

湖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此案,抽调170余名民警组成专案组。

公安机关派出32个外调组,全力查找涉案无人机,及时进行调查取证。

目前,涉案飞手和无人机已全部核查到位,涉案的被破解无人机已全部实现闭环处置。

专案组通过深入侦查还发现了一批被破解的无人机和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并将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郴州市公安机关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及无人机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宣传等工作,同步依法处置无人机违法飞行,全面落实维护低空安全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案作为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无人机非法破解的典型案例,既彰显了司法机关应对新型科技犯罪的治理智慧,也为快速发展的低空经济安全体系建设敲响警钟。

在无人机应用日益普及的当下,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安全监管,将成为检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

此案的查处经验表明,维护空域安全需要技术防御、法律惩戒、公众教育形成合力,方能筑牢低空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