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创新"普法先行"执法模式 年货市场监管既保安全又暖民心

问题:节前消费升温与安全底线的“碰撞” 随着新春临近,各地年货市场日益红火,社区团购、临时展销、便民集市等活动增多。

在扬州,一场社区“年货节”拟设置生猪现场宰杀环节,既反映了部分居民对“现宰现买”“新鲜看得见”的偏好,也带来明显的公共风险:一旦绕开定点屠宰与检疫流程,肉品来源、检疫证明、加工环境与废弃物处置都可能出现漏洞,食品安全隐患随之扩大。

群众反映的焦点不在“能不能办年货节”,而在“能不能在小区现场宰杀并销售”。

原因:传统需求、信息不对称与组织方合规能力不足叠加 从需求侧看,节前集中采购催生对低价、便捷、鲜度的追求,推动临时性销售活动加密。

与此同时,部分居民与组织方对动物防疫和屠宰管理的强制性规定了解不足,容易将“便民活动”与“随意宰杀”混为一谈,形成合规认知缺口。

从供给侧看,社区活动往往由物业或第三方承办,具备组织能力但未必具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面对“既要办、又要新鲜、还要合规”的多重目标,缺少资源和渠道去快速匹配合法供应链。

此外,节前时间紧、摊位多、人员杂,使监管难度上升,若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容易引发对立情绪甚至影响市场秩序。

影响:从个案处置到治理方式的“示范效应” 当地执法部门在接到反映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介入,明确以普法宣讲和风险提示为先,向物业讲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强调生猪应当定点屠宰、经检疫合格方可进入市场流通。

通过把法律条款转化为可理解的风险说明和案例警示,推动物业从“担心活动办不成”转向“主动配合法规要求”。

更重要的是,执法并未止步于“指出问题”,而是进一步帮助对接合规屠宰企业和冷鲜肉供应商,引导采购来源可追溯、手续齐全的产品,以替代现场宰杀方案。

年货节当天,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向居民讲解辨别合格肉品、查看检疫证明等要点,提升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这一处置路径的影响不局限于一次年货节:其一,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减少了活动组织者和消费者的损失预期,缓解“监管一来就停”的焦虑;其二,通过把法律要求讲清讲透,降低执法阻力,促使管理对象从被动接受转为主动遵循;其三,通过提供合法替代方案,减少临时性市场活动的波动,维护节日市场供应与价格稳定,体现节前保供稳价与风险防控并重的治理取向。

对策:把“执法”前移到“服务”,把“处罚”后置到“预防” 从此次做法看,基层监管要在“管得住”与“放得活”之间找到平衡点,关键在于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一是提前介入。

对节前社区集市、年货节等高频场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与风险清单,做到活动方案先评估、风险点先提示、整改措施先落地。

二是普法先行。

围绕定点屠宰、检疫证明、冷链运输、摊位卫生等易出问题环节,用通俗方式把法律依据和后果讲明白,让组织者清楚“红线在哪里”。

三是精准服务。

对确有现实需求的活动,提供合规替代路径,帮助对接正规渠道,实现“有需求就有合法供给”。

四是现场宣传与监督并重。

通过设点宣教、提示牌、示例证明展示等方式,提升居民识别能力,让“买得放心”成为共识,形成社会共治的闭环。

前景:服务型执法将成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多地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领域探索轻微违法轻罚免罚、综合查一次、便企举措等制度安排,目的在于把更多资源投入到风险防控和合规引导中。

扬州此次以“普法+服务”方式护航年货节,说明服务型执法并非“放松标准”,而是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通过更有效的沟通与供给组织能力,把安全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路径。

展望下一步,若能将此类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形成节前重点场景监管指引、合规供应链名录与快速对接机制,并以数字化手段完善追溯与检查记录,基层监管的精准性与公众获得感有望同步提升。

对群众而言,节日里的烟火气与安全感可以兼得;对市场而言,合规经营的确定性增强,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与提升城市治理韧性。

执法的最高境界不是处罚,而是预防;执法的最终目标不是对抗,而是共识。

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年货节事件中的做法,生动诠释了这一理念。

它表明,在法治框架内,执法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创新方式、转变观念,在维护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这种"柔性执法"的探索,不仅提升了执法的认同度和有效性,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启示。

随着这一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形成执法与普法相融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新时代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