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给4岁儿子留36万财富每年交462元

上海的李先生为了给四岁的儿子留下一笔财富,1996年在保险公司挑选了一款终身保险。那时候,只要每年交462元,等到孩子65岁时,就能一次性领取36万巨款。36万在当年可不是小数目,能给孩子买套房。李先生看了合同利益表后,觉得这是个稳赚不赔的理财神器。 然而时间过得飞快,儿子已经快到退休的年纪了。李先生发现账户余额只剩下不到2万元,跟当初承诺的36万落差高达34万。李先生感到非常愤怒,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原来当年那份保险合同里写的是每份保额1万元,每年交462元。每满五年就能领取1500元生存金,可以取出来花,也可以继续存进去拿8%的复利。每年还会派发增值红利,按照保额的5%计算。根据利益表显示,到65岁累计缴费2.88万后能领到36.82万。 可是到了2023年算账的时候才发现,账户总额居然不到2万元。李先生赶紧找销售员何女士问清楚。何女士直接告诉他36万根本不可能拿到手。原因有三个:8%的复利只是假设利率,公司执行的时候是浮动的;实际执行的利率已经从8%一路跌到了3%左右;还有生存金利息滚存了27年,收益被层层摊薄了。 李先生翻遍了所有合同都没找到关于利率变动的条款。合同里只写了一条关于增值红利的最低保证3%,但那是针对增值红利的部分,和生存金利息没有关系。 李先生保存了20多年前的说明书、缴费凭证和利益演示表等材料都是保险公司统一印制的。法律专家表示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应该恪守契约精神,这些材料作为合同附件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在友邦保险给出了两条解决方案:现在退保的话可以拿到1.3万元;按8%复利折算退保金额大约是3万元。双方已经把材料交给第三方调解机构等待进一步处理。 对于李先生来说3万元和36万之间隔了一个中年人的青春和信任;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个案子再次敲响警钟:浮动利率如果不写进合同就可能成为纠纷引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