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河南省医疗保障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携手推进中医药医保改革,系列政策举措密集出台,旨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撑作用,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入新阶段。
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基础。
河南省计划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以及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的中医医疗机构也将被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
这一举措有助于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中医药医保服务体系。
针对省内异地就医患者,河南省强化管理要求,明确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住院费用符合按病种付费条件的执行就医地规定,做到应结尽结,确保参保患者获得便捷的跨地区中医药服务。
适应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新趋势,河南省将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新政明确支持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医保经办机构加强跟踪评估。
按照线上线下公平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互联网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这一创新举措顺应了互联网医疗发展方向,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灵活的中医药服务渠道。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的关键环节。
河南省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丰富中医价格项目。
对源于古代经典、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新技术,简化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这一举措有助于加快中医药创新成果的临床转化应用。
同时,河南省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重点支持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先将成本与价格明显偏离的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在中药药品管理方面,河南省采取差异化政策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中药饮片按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非饮片中药严格按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这一政策既保障了中药质量,也控制了患者用药成本。
医疗机构自炮制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给予医疗机构合理的定价空间。
同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药配方颗粒,确保采购透明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体系,河南省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及制剂,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将经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配备使用纳入监测评估,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品种纳入门诊特定药品范围,实行双通道管理,将参保患者用药渠道拓展到定点零售药店。
此外,对超出常用剂量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中药饮片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体现了对中医药诊疗规律的尊重。
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改革是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逐步扩大到具有开展中医药住院治疗服务资质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试点,这有助于激发基层中医药发展的内生动力。
按病种付费改革有利于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同时也为中医药疗效评价提供了新的思路。
中医药振兴既需要文化自信的软支撑,更离不开制度创新的硬保障。
河南此番改革的价值,不仅在于打通医保政策"最后一公里",更在于探索出一条传统医学与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融合之道。
当张仲景故乡的千年智慧遇上新时代的医保创新,或将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更丰富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