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吴景明教授还有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徐海燕教授,加上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主任芦云,都对当前“试”经济发展的问题表达了看法。吴景明教授觉得,“试”消费实际上就是消费者体验商品的过程,跟传统消费是一样的,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完全适用。不过,“试”经济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特点给监管带来了新挑战。商家搞“免费体验”的活动,很多时候却被当作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徐海燕教授就说过,“试”经济里的问题主要在信息不透明、评价受限和售后服务差。芦云也提到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许多试用品比如化妆品、食品这些,根本就没有和正品一样的全流程追溯体系,连来源都搞不清,消费者买回家也不敢用。 针对这些难题,大家都在想办法。徐海燕建议要修订相关法规,明确商家、平台到底要干什么,到底谁负责。还有平台也要负起责任来,把审核和管理给做实。因为现在的纠纷解决成本太高、时间太长,很多消费者根本不愿意去折腾。徐海燕就提出了建立小额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想法,比如在12315平台上设个专门的口子,先调解一下,不行的话再走在线仲裁或者小额诉讼的路子。芦云也呼吁要建立起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行业标准,利用数字化技术把流向和问题都给查清楚。 只有这样,“试”经济才能健康发展。“试”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有健全的权益保障体系和有效的市场监管。现在监管部门、平台企业、行业组织还有消费者都得齐心协力才行。大家得一起努力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溯源管理、创新纠纷解决机制还有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这些事儿。只有把制度防线给筑牢了,“试”消费才能真正发挥出体验优势来,变成增强大家消费信心、释放市场活力的好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