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深夜,网络上突然出现了大规模针对鹿晗的诽谤信息,这些内容迅速在豆瓣、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多个平台传播。到了1月3日,鹿晗工作室通过官方社交媒体连续发布声明,对此事作出回应。声明指出,工作室已经给相关法律团队下达了任务,他们迅速固定了数十条涉嫌侵权的证据,同时启动了法律程序。工作室的态度非常坚决,警告那些继续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几乎与此同时,范丞丞工作室也发了声明。该声明提到有账号偷拍并拼接素材来误导公众,损害了艺人的名誉。工作室表示律师团队已经连夜完成证据固定和文件起草工作,会视情况启动追责程序。 这两起维权事件并非孤立存在。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发展,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越来越大。一些网民为了吸引关注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就会编造虚假信息来伤害公众人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人格权”,明确禁止侮辱、诽谤他人名誉权;《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也规定网络内容生产者不能发布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信息;对于严重的诽谤行为,刑法还有“诽谤罪”来规制。 所以当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法律途径维权是很正常的权利行为。从行业和社会效应来看,公众人物主动维权有很好的示范意义。他们用法律武器反击谣言,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传递了一个信号:谣言止于法律。这能鼓励更多受害者勇于站出来维权,也给网络内容发布者和平台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要遵守法律底线和社会责任。 构建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需要多方努力。这既需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也需要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和网民提升媒介素养与法律意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蔓延保障公民在数字时代的合法权益让互联网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