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最近出了个挺惊险的事儿,一个老人开着电动轮椅在街上瞎飙,差点把自己给丢了。这事儿让我想起了,大家有时候在路上真的得小心点,安全这事儿可不是小事。那天早上,文笔路和城站路的路口,红绿灯刚变红,这老人居然直接开着轮椅冲进了车流里。旁边的小轿车纷纷急刹车,场面看着就吓人。视频里那轮椅跑得真像条黑线,司机们吓得汗都下来了。 谁能想到呢?老人怎么会突然“飙”起来呢?其实有不少真实经历告诉我们答案。比如有一次在东环大道居上V8城附近,傍晚六点天都黑了,这路段连个斑马线都没有。老人直接从车缝里钻过去,速度快得让人咋舌。还有一回在箭盘山路,这老人把轮椅开到非机动车道上疯狂加速,旁边电动车只能绕着走。司机廖先生直吐槽:“旁边就是机动车道,万一刮碰了就是三车事故。” 外地也有过类似的新闻,有个老人把电动轮椅开到了40公里时速,在市区道路来回穿插。交警赶到一查发现这车电机被私自改装过。这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现在法规上也有空白点。广西现行法规里管的是汽油三轮车,电动轮椅没在列。《管理办法》只说电动轮椅要在人行道靠右行驶,但并没赋予它路权。结果就是街道办没执法权,交警管不了,商家只管卖东西。 在荣军路一家残疾人用品店买过一款热销的电动轮椅,店主说这出厂限速6公里每小时,电池满电能跑20公里。但我发现很多老人私自换了大功率电池和高速控制器,速度轻松飙到15公里以上。“跟电动车没啥区别。” 所以安全底线还是得把握住。家属得是第一责任人,提前告诉老人危险性;城市配套也要跟上;监管也不能“真空”。残联、街道和交警得建立联合巡查机制。 话说回来,电动轮椅本来是为了让行动不便的人能自由点,但不能变成马路杀手啊!我们得把“人”放回“行人”的位置,“车”放回“器械”的位置才行。只有这样科技才能真正变成助残的温柔力量而不是伤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