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中发布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压实责任守护林草生态安全

问题:林草资源保护仍面临非法采挖、收购、毁林毁草等违法犯罪的现实挑战;林草生态系统防风固沙、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发挥关键作用,一旦受损,修复周期长、成本高,还可能引发连锁生态风险。此次内蒙古集中发布典型案例,聚焦破坏林草资源的高发环节,传递依法严惩、从严治理的明确信号。 原因:一上,部分地区对野生植物的生态价值和法律边界认识不够,将“山货特产”等经营行为与资源性破坏混为一谈,催生采挖—收购—销售的灰色链条;另一方面,受短期利益驱动,一些人员通过组织多人采挖、集中交易等方式扩大违法规模,使破坏行为呈现隐蔽化、链条化、规模化特征。此外,个别经营主体长期从事收购销售,若缺乏自律和有效监管协同,容易成为违法资源进入市场的集散点。 影响:通报显示,2025年内蒙古新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3.1%,表明集中整治和依法打击取得阶段性成效,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集中发布典型案例,有助于统一公众对“哪些行为违法、违法后果如何”的认识,也能倒逼经营主体规范进货渠道、完善合规审查,从源头压缩野生植物非法交易空间。更重要的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利于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提供法治支撑。 对策: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于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具有代表性。案情显示,于某某经营两家山货特产店,长期从事山货收购销售。2024年6月至8月期间,于某某多次采挖野生草苁蓉,并以每斤2.5元至5元不等价格收购多人采挖的野生草苁蓉约2900斤,支付价款13164元。侦查人员在其住所查获疑似野生草苁蓉127箱,经鉴定总株数16335株,认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审期间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该案体现三重治理指向:其一,明确“采挖+收购”同样触碰刑事红线,不能以“经营山货”“市场需求”为由规避法律责任;其二,强调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实行严格保护,任何环节的非法介入都会影响种群繁衍与栖息地稳定;其三,通过司法裁判以案释法,推动形成依法经营、规范交易、共同保护的社会共识。围绕源头治理,相应机构可深入加强重点区域巡护与监测预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强化对土特产市场、网络交易等渠道的合规监管,推动经营者建立进货凭证、来源可追溯等制度,切断非法资源流通链条。对公众而言,应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保护等级及法律后果的了解,自觉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用有关野生植物资源。 前景:随着典型案例持续发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再加上普法宣传深入基层,林草资源保护有望从事后惩处加快转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下一步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基础上,有望通过常态化打击与系统化治理并行,进一步压缩毁林毁草违法犯罪空间,推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互促进。

从司法严惩到共治共护,内蒙古的实践展现了以法治守护生态的治理路径。当每一株草苁蓉都对应清晰的法律边界和责任追究,体现的是“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这片占全国草原面积五分之一的土地,正在以更有力的法治行动回应绿色发展的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