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余振东,一个曾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的人,回到中国接受审判。他是中国开平案的主犯之一,与许超凡、于绪慧等人一起贪污了高达4.85亿美元。这件事情让他们不得不选择逃离中国。余振东是开平人,家庭条件普通,父母都是教师,从小家教严谨。他从小成绩优异,但却走向了贪污犯罪的道路。 中美两国在2004年达成了引渡协议,余振东他们这次外逃就落到了这个协定里。美国方面迅速逮捕了余振东和其他两名同伙,冻结了他们转移到美国的4.2亿美元资产。因为这个原因,美国方面给余振东他们施加了压力:如果不接受遣返,就会被起诉伪造证件获得美国身份等罪名。 面对这样的困境,余振东成了三个贪官中第一个选择自愿回国接受审判的人。根据中美司法协议,在2004年,余振东被判处12年监禁。 在监狱里接受媒体采访时,余振东详细讲述了他的逃亡经历。他坦言说自己在案发前从未想过主动自首。虽然他提到老领导许超凡对他有影响和教唆,但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国家的追逃力度大、美国冻结账户里的巨额资金这些因素,余振东是不会选择回国投案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回国前还有一个条件是中方不再要求美国引渡余振东的妻子于绪慧。这个条件显示了他回国投案其实是迫于无奈的选择。 余振东在采访中谈到自己在美国30个月生活时体重增加了20斤、睡眠差、饮食不规律等情况。他提到由于他们逃离得太匆忙,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导致大量资金被冻结。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在拉斯维加斯洗掉了一些钱。尤其是余振东夫妇收到了355万美元。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像余振东这样的人选择回国投案几乎都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