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2026年将适度调整高温津贴并同步推进最低工资与技能薪酬制度完善

1月22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表达出多项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其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当前,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周期为4个月,即6月至9月。这个标准的制定已有一定时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成本上升,适时调整已成为现实需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表示,2026年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实际收益不因通胀而缩水。 高温津贴的规范管理同样值得关注。根据现行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高温津贴为借口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企业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这些规定的明确,有助于防止用人单位规避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 与高温津贴调整相呼应,江苏省2026年还将全面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安排,定期调整是国际通行做法。新标准的实施将惠及全省数百万名低收入劳动者,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江苏省将落实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指导重点企业试点建立健全技能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这一举措说明了对技能人才的重视,通过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的投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有利于增进薪酬透明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参考信息。 这诸多举措的推出,是江苏省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拓展行动的重要内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复杂的背景下,通过调整高温津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等措施,既能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又能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从更深层看,这些政策调整反映了江苏省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体现了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理念。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既要保护劳动者权益,也要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形成劳资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

在气候变化与产业升级的交汇点上,劳动者的"温度权益"丈量着社会文明的刻度。江苏此番政策创新不仅关乎300元津贴的数字变化,更是对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诠释——当经济指标与民生福祉同频共振,方能书写更具韧性的现代化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