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因加班被开除,法院判决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

那个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劳动争议案,其实是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特别是在调岗这个事儿上,法律红线可不能踩。咱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想怎么管就怎么管那是不行的,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张某因为家里有两个未成年孩子要照顾,其中一个还在做康复矫正,所以就没答应公司去异地项目工作的调令。结果公司把他在原工作地的考勤权限关了,还以他违反考勤制度为由单方面把他给开了。 法院最后认为,公司既没跟张某好好商量调岗的事儿,也没能拿出证据证明这次跨地域调岗是必须的、合理的,就直接变工作地点并解除合同,这完全没依据,属于违法解除。这个判决给大家明确了一个道理:改劳动合同,尤其是动工作地点、岗位这些核心内容,必须得双方商量好才行。用人单位想用单方面调岗的权利,得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走了正当程序才行。 咱再说说这合法调岗的“三大基石”。第一条是得商量一致,因为调岗其实就是变合同条款。法律鼓励大家坐下来平等聊聊。就算合同里有那种笼统的授权条款,也不能省掉跟人商量的那道手续和证明调岗合理的责任。想用格式条款来糊弄人的行为,在法庭上是很难站得住脚的。第二条是法定情形,法律给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时候单方面改岗位的权力,主要是那种生病医疗期满不能干原活、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还有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大变天这几种情况。超出这些范围的调动就没权力基础了。第三条是要合理必要。就算有初步理由,调岗本身也得靠谱得不行才行。这就得看是不是为了企业真的需要生产经营;新岗位能不能让劳动者干得了;工资别让不合理的降了;换个地方工作别把人累趴下或者影响家庭太大了;要是跨省调动还得给点补助或者帮助才行。 要是劳动者收到调岗通知该咋办?脑子一定要冷静下来依法应对。不能傻愣愣地全答应了也不能直接冲上去吵一架。第一步要让公司出个正式的调岗通知书,上面得写清楚为啥调、去干啥、工资多少、去哪个地方、啥时候生效。光靠嘴巴说的不算数。第二步可以用“依据-影响-程序”三步法自己先过一遍脑:看看公司说的理由有没有证据和规矩依据;算算新工作对自己的工资、坐地铁上班的花销、职业发展还有家里过日子有啥实际影响;查一查公司是不是提前商量过还说明了理由。 要是发现理由不对或者程序有问题了咋办?可以提意见。提意见的时候最好用书面的、能留下证据的方式(比如发邮件或者寄挂号信),明确告诉他“因为你没商量好也没道理我不同意继续在原岗位干活”。千万别干那种不来上班等着被开除的蠢事啊。要是遇到像张某那样被关了考勤权限的情况要留着心眼儿了要保留自己去上班打卡的证据(比如去了原来工作地点的记录)。 另外法律对孕妇、刚生完小孩的妈妈还有工伤的员工是有特别保护的。比如怀孕期间或者哺乳期的女职工不能因为怀孕生育哺乳就随便给换岗位降工资。对于工伤职工或者有职业病忌讳干活的人法律也规定了不能随便换地方或者解雇人家。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这次判决不仅是帮张某讨回了公道还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老板的自主权得在法治轨道上跑。咱们要想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老板得把自己的行为放在法律框架里好好尊重员工的权利走流程做决定要合法合理;员工自己也得懂法知道自己有啥权利碰上不公平的事儿别怂得会维权。 只有劳资双方都守规矩大家才能互利共赢有个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啊!这个案子就是个好的榜样告诉各行各业怎么管好人力资源也给广大打工的人吃了颗定心丸遇到职场变化的时候心里就更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