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倒逼监管落地:贵州兴义明确月子中心“盆底肌修复”诊疗属性并开展整治

随着生活水平提升和育儿观念转变,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

然而,部分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开展超出经营范围的诊疗服务,给产妇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近期成功推动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规范母婴护理行业经营秩序提供了有益探索。

今年4月,兴义市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中,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某月子中心在未取得相关医疗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专业仪器为产妇提供"盆底肌修复""骨盆修复"等服务项目,操作人员亦不具备相应资质。

经深入调研,检察机关认定该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由于操作不规范、消毒措施不到位等因素,此类违规诊疗活动极易导致产妇出现身体组织受损、交叉感染等严重后果,直接威胁产妇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面对发现的问题,兴义市检察院于5月依法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违规月子中心进行查处,并对辖区内所有同类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然而,相关部门在7月回复中认为,涉事机构使用的设备属于"阴冷理疗器"而非医疗器械,相关操作不构成诊疗行为,因此未予处理。

为厘清争议焦点,检察机关两次组织三甲医院专家进行专业论证。

专家一致认定,"盆底肌修复"属于明确的诊疗行为,在缺乏相应资质条件下开展此类服务,存在造成产妇交叉感染的严重风险。

尽管检察机关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但相关行政部门仍未履行监管职责,涉事月子中心继续违规经营。

鉴于行政机关消极履职态度,兴义市检察院于9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职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全面履行对辖区月子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责。

诉讼的刚性约束力量迅速发挥作用,被起诉的行政机关随即开展专题研究,最终确认"盆底肌修复"确属诊疗行为。

在检察机关持续监督推动下,相关部门印发专门意见文件,明确母婴护理机构中若干服务行为的性质认定标准,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对全市11家月子中心进行拉网式排查,行政机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责令所有提供违规诊疗项目的机构立即停止相关活动。

更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建立了母婴护理行业负面清单制度,与辖区内所有母婴护理机构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11月,鉴于行政机关已全面依法履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法院依法作出终结诉讼裁定。

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服务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市场创新与规范监管,仍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的持续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