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创新社区矫正模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社会化帮扶促犯罪人员重归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实现教育矫治目标。

实践中,一些基层单位曾面临矫正资源紧、服务手段单一、专业力量不足等难题:一方面,矫正对象在心理调适、家庭关系、就业技能等方面需求多元;另一方面,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有限,若仅依靠常规监管方式,容易出现“管理有余、帮扶不足”,影响矫正质量与社会稳定。

问题的形成有其客观原因。

其一,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显著,既需要法治教育、行为矫治,也需要心理疏导、就业支持等综合服务,单一部门难以包揽。

其二,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市场主体在参与渠道、制度规范、协同机制等方面若不完善,容易出现“想参与但无抓手”“能参与但难持续”。

其三,矫正效果具有滞后性,缺乏评估与跟踪,容易导致帮扶活动碎片化,难以形成稳定的矫治闭环。

围绕这些堵点,洮北区司法局将社会化实践作为提升矫正质量的重要突破口,着力搭建多元平台,推动资源从“零散供给”向“体系供给”转变。

首先在制度机制上先行一步,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培训、对接上岗、沟通协调等制度安排,以制度固化协作边界与责任链条,提升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在此基础上,联合公益团队与社工机构建立“需求评估—服务匹配—效果跟踪”的闭环管理体系,把“做了什么”进一步延伸为“解决了什么、效果如何”,让教育帮扶更有针对性、更可持续。

其次,在志愿服务方面扩容提质,通过整合律师、心理咨询师及社会爱心人士等力量,组建骨干志愿者队伍并动态管理志愿者信息库,将志愿服务嵌入矫正小组工作之中,拓展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等教育资源供给。

年初以来,当地组织开展多类志愿服务活动,既强化社会支持网络,也在潜移默化中促使矫正对象重建责任意识与规则意识。

再次,在“政教企合作”方面形成组合发力。

当地引入教育领域人才参与矫正教育,通过更具生活化、互动性的方式开展价值引导与行为教育,提升教育矫治的可接受度与触达率。

同时与专业社工机构协作,面向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咨询测评等服务,帮助其学习情绪管理与压力应对,降低冲动性行为风险。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当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开展50余次、咨询测评20余人次,矫正质量提升与风险下降的趋势逐步显现,再犯罪率同比下降,释放出社会化专业介入的积极效应。

就业是回归社会的重要支点,也是降低再违法风险的关键变量。

针对部分矫正对象“技能不足、机会偏少、生活困难”的现实,当地依托公益力量主动链接爱心商家,搭建就业帮扶平台,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与岗位对接;对生活困难人员同步开展物资帮扶,增强其渡过适应期的能力。

实践表明,稳定的工作与可预期的生活安排,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因素,增强守法就业的内在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还以“以志促矫”为理念,推动矫正对象从“受矫者”向“助人者”角色转变,组织其参与助学、敬老、救灾抢险、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让其在服务他人中重建自我价值和社会连接。

这一做法不仅提升了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与社会认同,也有助于增进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形成更具包容度的社会环境,进而推动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走向“共建共治共享”。

从影响来看,多平台联动使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更聚焦、手段更丰富、效果更可评估:对矫正对象而言,获得更精准的心理支持与就业路径,回归社会的稳定性增强;对基层治理而言,风险隐患得到前置化处置,公共安全底线更牢;对社会层面而言,社会组织、志愿者与企业的参与被制度化吸纳,形成协同治理的可复制经验。

下一步,洮北区司法局提出将继续深化“柔性帮扶+刚性监管”模式,拓展“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合作领域。

业内人士认为,推动高质量矫正,还需在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完善需求评估与分类施策机制,提升服务精准度;二是加强专业人才供给与督导评估,确保心理服务、社工服务质量可控;三是健全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从教育矫治到就业安置、从日常监管到风险预警的全链条治理格局。

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的创新实践表明,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力量的有机结合。

通过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平台,既能有效规范矫正工作的运行,又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形成了"柔性帮扶+刚性监管"的有机统一。

这一做法不仅提升了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降低了再犯罪率,更重要的是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样本。

随着这一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更多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