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梅尧臣的诗里说的“徒欲却蛟龙”——把诽谤当成洪水猛兽的那种说法——

北宋仁宗朝有个叫梅尧臣的,字圣俞,他家本就是做官的,不过他从小没什么大志向。一开始他靠祖上的恩荫,去当桐城主簿,后来又去了镇安军节度判官,这一路都是从基层小官往上熬,最后做到尚书都官员外郎,所以大家都叫他“梅都官”。 皇佑三年,他五十岁才好不容易得到皇帝召试,赐了同进士出身,做太常博士;嘉佑五年就去世了,终年五十九。他在官场上混得不算太好,但把一生都搭在写诗和懂法这两件事上。 梅尧臣和苏舜钦合称“苏梅”,和欧阳修合称“欧梅”。他反对那种西昆体浮夸华丽的写法,主张写诗要像过日子一样实在,田间老人、刑狱里的细节、街头的传闻谣言,这些都能当素材写进诗里。后来南宋的刘克庄觉得他是开宗立派的祖师爷。他还在修《新唐书》的时候负责看兵志和刑法这些条文;给《孙子兵法》作的注解,也被后世列为十家或十一家注本里的一种。在他身上,诗、史、法这三样东西搅和成了一团。 《五月五日》这首诗就是针对屈原的遭遇写的:“屈氏已沈死,楚人衰不容”,他明明是被诬陷害的,可人们还以为他是被水里的蛟龙给吞了。“沅湘碧潭水,应自照千峰”,潭水清澈照人,他用这种比喻说法律就像这潭水一样,得先把黑暗照明白才能谈公平。 过了一千多年,梅尧臣当初的这些控诉有了实实在在的“牙齿”。现在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里管着侮辱罪和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了就得坐牢或者剥夺权利。这就像他诗里的潭水一样,让那些谎言再也藏不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也规定了网络侵权不能乱来:“网络侵害民事权益”就要赔钱。这跟他诗里说的“徒欲却蛟龙”——把诽谤当成洪水猛兽的那种说法——特别像。 梅尧臣当年的文集有四十卷散了,现在留下来的《宛陵集》有六十卷、《梅氏诗评》一卷,还有些史书的注释什么的。《全宋诗》里录了他二十五卷诗。当宋刻本在拍卖场上出现,或者学者在图书馆里校对的时候,他就像是穿越回来了——他当年的那些话不再只是诗歌里的情绪,而是能拿到法庭上去当证据的东西了。诗歌和法律这时候就真正握了一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