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被同意”行为艺术

3月15日天津河西区印发了一份关于老旧小区后续维护资金分摊的征求意见稿,一直拖到3月19日才在业主群里曝光。一位河西区凤凰城的老大爷对着镜头诉苦,他签的明明是同意改造的文件,结果变成了自愿承担每年几百块维护费的承诺书。河西区委为了给30个老旧小区做SPA,号称豪掷4000万,这看着像是多赢的好事。但问题是,当涉及业主出钱的大事时,本该召开业主大会让“双三分之二”通过才行。可这次的做法却是用几十个居民代表的签名就替几千户人家做了决定,这合规吗?有人觉得这是基层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不得已而为之的变通。为了让数据漂亮,流程就成了可以牺牲的代价。不过效率如果碾压了程序,“完成率”超过了“真实性”,那我们完成的到底是民心工程还是精心策划的“被同意”行为艺术?看看人家河北区的春和仁居为什么能成为样板?因为它把权晒在阳光下。公共收益进账户、花在哪、怎么花,都是由“阳光顾问团”和社区一起商量的。反观某些“免费午餐”,等到了要掏后续账单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在不知情的菜单上签字了。那位老大爷担心的不是钱多少,而是一种被设套的无力感。信任一旦被暗箱操作撬动了,再光鲜的改造也建不起居民心里的完整社区。请回答我:你们小区那笔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去哪儿了?那份让你未来持续掏钱的同意书你真的同意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