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肖像权保护亟待加强 专家建议完善数字时代法律体系

社交媒体分享家庭生活,已成为不少家长的日常。但这些看似普通的“晒娃”行为,可能带来未成年人肖像权被侵犯的风险。记者调查发现,从朋友圈照片被直接搬运,到被用于商业广告,再到被恶意篡改用于诈骗,未成年人的面孔在数字空间中正遭遇多重侵害。17岁的四川女孩湉湉的经历颇具代表性。自2024年下半年起,她的照片频繁被盗用。一些盗图者通过添加微信、查看朋友圈等方式获取照片,随后发布到自己的社交平台,甚至设置“门槛费”变现——用户需付费才能查看完整内容。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人用她的照片实施网恋诈骗,还有商家将其照片用于虚假好评。湉湉多次与侵权者沟通,但对方往往只是暂时将内容设为私密,并未真正删除。类似的商业侵权并不少见。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一家服饰公司未经授权,将一名未成年童模的19张肖像照片用于网店四款商品宣传。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继续使用对应的照片。记者在二手交易平台检索发现,售卖未成年人照片的商家并不罕见,几毛钱即可购买数百张照片。这些照片被打包交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素材库”。除商业盗用外,恶意篡改和人身攻击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直接。有案例显示,侵权人将未成年人照片P图处理,配上“小老赖”等侮辱性文字发布到社交平台,并频繁“@”受害人及其亲友。也有人冒用未成年人的真实姓名和照片注册账号,在主页背景设置侮辱性词汇,发布不当内容。与可计量的经济损失相比,这类行为带来的心理伤害——困扰、担忧、恐惧等——往往更难消解。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保护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础,配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制度框架。法律明确,未成年人在肖像权上与成年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同时对其肖像使用提出更严格要求:原则上须取得监护人同意。但在数字时代,这套制度正面临新的压力。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哲一指出,数字信息“易复制、难溯源”,显著增加了发现和追责难度。一上,侵权证据易被删除、修改或隐藏,侵权人常借助匿名账号、虚假IP等方式规避追踪,对监护人取证意识与取证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损害后果难以量化。网络侵权造成的名誉损害、心理伤害等往往难以用具体数字衡量,给司法认定与赔偿裁量带来挑战。广州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发现,侵权行为常藏在看似正常的网络活动之中。平台匿名性与信息传播速度,使被侵权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固定证据;一旦内容被删除或账号注销,追溯身份更为困难。“看得见伤害、难找到源头”,已成为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中的突出难题。面对困局,多方正在加力。司法机关通过案例裁判与规则适用,强化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保护;平台企业也在完善举报渠道和内容审核机制。但仅靠事后救济并不够。专家认为,更关键的是建立前端预防机制:提升家长与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谨慎发布含有清晰面部特征、学校位置等信息的内容;优化平台隐私设置,提供更细化的权限控制;完善便捷的证据保全机制,帮助当事人及时固定证据;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遏制侵权照片的商品化流通。此外,制度也需与技术和业态同步更新。有关部门可研究更具针对性的规则,深入明确平台责任边界,完善侵权人追责路径。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应依法加大惩戒力度,形成震慑。同时推动跨平台、跨地域的信息协作与线索共享,提高定位、追踪与处置效率。

守护未成年人肖像与隐私,就是守护他们的安全感与成长环境。面对数字时代“复制一瞬间、扩散一张网”的传播特性,单靠个人谨慎难以应对,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平台为关键、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会协同为支撑,共同揭开侵权的“隐身衣”,打通追责的“最后一公里”。让每一次分享更安心,让每一张稚嫩的面孔不再成为灰产牟利的工具,应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共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