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卖淫秽物品牟利获刑

浙江浦江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案件,一名“90后”女子因为利用网络社交平台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被判了刑。这个案子也给网络空间的治理敲响了警钟。 被告人龙某从2020年2月一直持续到2025年5月,她通过微信账号把自己加入到多个淫秽视频分享群里。只要交一些会员费,她就能获取到很多淫秽视频资源,然后以每部10元到2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其他人。有一次她卖给陈某5部淫秽电影,这些电影被分割成了56段视频。经过公安机关鉴定,其中44段属于淫秽物品。还有一次,她把一些淫秽视频卖给了何某等人,结果鉴定出103段内容违法。 不仅仅是直接贩卖视频,龙某还提供中介服务,帮别人加入这些分享群。她给这个服务收费68元到128元不等。她通过这种方式积累了大量非法所得,最后总数达到了36284元。不过案发后,她已经把所有违法所得都退出来了。 这次案件反映出当前网络犯罪的一些新特征。首先是手段隐蔽性强,利用微信群组构建相对封闭的传播链条让监管变得困难。其次是犯罪主体年轻化,“90后”熟悉网络操作规则但却将其用于违法活动。还有就是犯罪成本低、扩散快。小额转账和碎片化传播使得这类犯罪容易实施并快速蔓延。 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构成犯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她退出来的违法所得被没收上缴国库。 这个案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启示:司法机关需要加强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打击和研究;网络平台需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和管理;还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青少年群体。 展望未来,随着《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和跨部门协同监管的强化,对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是必须的。这个案子也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都会受到法律严惩。 只有多方协同努力才能净化网络空间:司法利剑的威慑、平台责任落实、社会共治参与和公民素养提升都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在数字时代构筑起精神家园的“防护林”,让网络空间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