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城乡建设活动增多,自建房施工、在建项目土石方外运以及工程剩余砂石处置需求上升,矿产资源领域易出现“边建设边开采”“借工程名义变相采挖”“剩余砂石私售”等问题;一旦监管缺位,非法开采与违法收购链条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从源头冲击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带来生态破坏、地质灾害隐患以及市场无序竞争等风险。 原因:一是部分群众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采处置必须依法依规的认识不足,容易将工程剩余砂石视作“自家财物”随意出售。二是砂石土需求旺、流通环节多,收购、运输、堆放等链条长且隐蔽性强,给监管执法带来难度。三是个别经营主体为降低成本、追求短期利益——存在铤而走险心理——若缺少清晰的法律提示与高压执法震慑,违法成本与收益可能出现失衡。 影响:非法采挖往往伴随破坏耕地、扰动山体、侵占河道等问题,影响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也容易诱发滑坡、塌陷等安全隐患;工程剩余砂石若未经规范处置进入市场,将扰乱砂石供需秩序,挤压合法企业生存空间,深入加剧无序竞争。更重要的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权威性一旦被冲击,将影响工程建设领域依法依规推进,削弱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对策:雨湖区自然资源局近期以“宣传引导+执法震慑”两端发力,推动治理关口前移。在普法层面,组织自然资源所联合村社区力量,将宣讲阵地延伸至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一线,通过集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答疑、以案说法警示等方式,向群众讲清“哪些行为不可为、触线后果是什么、合规路径怎么走”。据介绍,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2000份,覆盖群众超万人次,重点强调未经许可开采矿产资源、私自出售工程剩余砂石等行为均涉嫌违法,推动形成“知法明规”的社会氛围。 在执法层面,为压缩非法矿产流通空间,雨湖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违法收购砂石土风险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步向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开展针对性普法,结合典型案件事实阐释法律责任,明确违法收购、处置矿产资源的处罚规定,督促经营主体完善进货查验、来源核实、台账管理等内部制度,推动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通过部门联动,既强化线索核查和执法处置,也形成对违法链条的震慑效应。 前景:雨湖区自然资源局表示,下一步将改进多部门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宣传+常态化巡查+精准化执法”的工作模式,紧盯自建房、在建工程以及砂石土收购流通等重点领域,持续保持对非法开采、违法收购等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将在普法方式上持续创新,推动法律条文通俗化、场景化,让群众和经营主体在具体问题中学法懂法用法,逐步把“保护矿产资源人人有责”转化为可操作的自觉行动。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合规意识提升与监管机制完善,矿产资源领域治理有望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控迈进,为生态安全与工程建设秩序提供更稳固的法治保障。
矿产资源保护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雨湖区的实践表明,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才能形成有效治理。这种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参考,有助于构建更完善的资源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