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保药品结算流程、提升管理效率,荆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日前对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对应的政策作出解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荆州将分三阶段推进“外配处方”制度,逐步实现由纸质处方向电子处方转变。 从实施时间看,改革分批推进。首批涉及“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自2025年1月1日起上线,此类药品必须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第二批为门诊慢特病用药,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病用药纳入电子处方管理。第三批为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自2025年11月1日起启动。同时,自7月1日起,荆州不再接受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以规范区域内医保管理秩序。 适用范围上,统筹基金支付的三类药品均需通过省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保医师在职责范围内开具的处方,必须通过电子处方中心进行外配服务。此举旨在建立更规范、透明、可追溯的药品供应链管理体系。 “外配处方”提供两种途径。线下途径中,参保人以医保身份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师开具处方后经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外配服务,参保人到定点零售药店出示医保凭证即可取药并结算。线上途径依托互联网医院,目前荆州市中心医院和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已具备线上外配处方能力。参保人线上问诊后,医保医师开具处方并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凭医保凭证结算。 在具体操作规则上,电子处方有效期为3天,自开具之时起72小时后失效,每张处方限用一次。这既保障用药安全,也防止处方重复使用。 为增强灵活性,有关部门设置了便民措施。一张处方可开具多种药品,但均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处方含多种药品时,参保人可按需拆分结算,但同一种药品的数量不支持拆分。定点药店缺货时,在通用名和规格一致的前提下,参保人可选择其他生产厂家的同类药品,不受厂家限制。 这若干措施反映了在规范管理与便民服务之间的平衡。电子处方推广有助于减少纸质流转环节、降低管理成本,同时通过信息化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监管透明度。对参保人而言,线上线下结合的外配途径更便利,尤其有利于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患者。
外配处方制度是医保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荆州通过明确时间表、完善流程与细则——兼顾监管与便民——推动医疗服务数字化转型,也为医保基金安全提供制度保障。下一步如何在规范中提升服务体验,将是检验制度成效的关键。